來源:人民網 作者:. 2010-01-01 11:10:11
據了解,從2009年開始,天津市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學科類四類特長生,初中階段在規定競賽中獲獎的學生,在升學時不再享受加分。這些競賽包括:
體育類:初中階段參加世界中學生和全國中學生體育競賽個人和集體項目(主力隊員)前八名獲得者;獲市教委主辦的市級中學生田徑、游泳、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健美操、武術、網球、棋類(中國象棋、國際象棋、圍棋)、毽球比賽個人和集體項目(主力隊員)前六名者;經市教委審核承認的區縣中學生田徑、游泳、乒乓球比賽個人前三名者;足球、籃球、排球冠軍隊主力隊員;經市教委審核同意,在初中階段田徑、游泳、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網球、棒球、壘球、擊劍、舉重、體操、藝術體操、柔道、摔跤、武術、跆拳道、射擊等比賽的個人前六名者,或集體項目(主力隊員)前六名者。
藝術類:初中階段參加由市教委組織參加的“全國學校文藝展演比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初中階段參加“天津市學校文藝展演比賽”一、二等獎獲得者。
科技類: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初中組一、二等獎獲得者;全國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二等獎獲得者;“第四屆全國中小學信息技術創新與實踐活動”全國競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全市競賽一等獎獲得者。
學科類:全國初中數學競賽一、二等獎獲得者;全國初中物理競賽一、二等獎獲得者;全國初中學生化學素質和實驗能力競賽一等獎獲得者;天津市中學生學科競賽一等獎獲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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