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匿名 2009-08-27 12:06:16
1000元的好處費,1600元勞務費……
打點校長,犒勞班主任……
在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工作基本結束之際,一場搶奪生源的“暗戰”正在各中等職業學校之間展開。
圍繞職校招生,各種怪象頻生。日前,一場因為有償招生引發的勞務費官司掀開了中職教育招生亂象的內幕一角,招生回扣泛濫成風、“工學交替”暗藏玄機等種種“潛規則”折射出當前職業教育亟待整治的混亂局面。
一樁官司牽出招生“買賣”內幕
日前,廣西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法院審理了玉林嶺南工業學校招生勞務費合同糾紛案。2008年為該校招生的一姓陳的女士和一姓趙的女士以此校招生負責人郭其平拖欠近20萬元招生勞務費為由,把郭其平和學校一起告上法庭。
據記者了解,趙女士和陳女士(乙方)去年3月與玉林市嶺南工業學校副校長郭其平(甲方)簽署了招生協議。按照協議,由乙方負責甲方所圈定的桂平市初中招生,由甲方負責接待、注冊,并結算支付招生勞務費給招生負責人乙方。常規生(就讀時直接交學費的)當天繳費當天全部支付勞務費每人1600元,工讀生(通過勤工儉學支付學費的)按學生報名時預交的金額全部支付給乙方做勞務費,每人1800元,余額待學生入廠3個月內全部付清。
雙方在招生勞務費上的糾紛主要源于對招生人數的認定不同。陳女士說,她們共為職校招收了271名學生,應該獲得勞務費48萬余元,但是直至2009年1月,校方只支付了28萬余元,剩余的19萬余元至今未結。記者從陳女士出示的一份結算單上看到,2008年12月份,經過協商,雙方認可的招生人數是259人。但按照郭其平的說法,其中只有131個學生是在校或在廠滿3個月的,其余的128人不滿3個月就離開了,不應計費。但陳女士和趙女士認為,郭其平在當初簽訂協議的時候,并沒有說明這一條,因此存在欺詐行為。據記者從法院了解,此案目前仍未有定論。
玉林嶺南工業學校是玉林市一所頗具影響力的老牌民辦職業學校。學校校長羅先生接受記者采訪說:“我們也十分無奈,學生就是學校的生命線,而學校只有20多位在職的招生老師,所以需要動員各方面力量招攬生源。郭其平、陳女士和趙女士都不是學校的正式職工,只是幫助我們招生的社會人員,對外給他們安插學校副校長、招生辦副主任等職務只是為了方便招生。”
在談到學校招生負責人郭其平與趙女士、陳女士的招生勞務費糾紛問題時,這位校長否定了學校支付給招生人員每生1600-1800元勞務費的說法。他說:“職校的招生是分區的,每個區設15到20個社會招生人員崗位,每人每月2500元勞務費。郭其平是負責桂平縣招生的,學校該跟他結清的招生勞務費,都已經結清了,至于他與陳女士、趙女士之間的利益分配和勞務費糾紛,跟學校無關。今年的招生形勢十分嚴峻,即使是這樣,學校也已經清退了所有的社會招生人員,打算動員全校職工去招生,每生獎勵100-200元。”
生源“買賣”背后的利益鏈實際上,民辦職業學校在招生大戰中利用社會人員的人脈進行有償招生早已不是新鮮事。一位曾經幫民辦職業學校招生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生源學校的老師,校長和社會招生人員一般都會參與招生利益分配。一般每招收一名學生,招生人員都會打點生源學校的老師和校長,支付給班主任每生1000元左右“好處費”,支付給校長200元左右,招生人員大概能賺幾百元。
據了解,民辦職校學生每學期的學雜費為1600-1800元不等。而在招生過程中,學校支付給招生人員的勞務費就達每生1600-1800元,相當于該生一期的學費,如此高昂的招生“成本”學校如何生存?
玉林嶺南工業學校一位副校長告訴記者,其實學校第一學期是虧的,到第二、三、四學期才能賺錢。記者了解到,除了學雜費,嶺南工業學校在其他方面還是有利可圖的,比如,新生每人要交包括定位費、體檢費、保險費等在內的441元費用;學生在校學滿兩年,第三年頂崗實習的時候,學校會收取每生300元管理費。
記者了解到,有些民辦中職學校還可以從以工助學模式中得到不少好處,學校和企業簽訂合同時定的是一個標準,跟學生結算的是另外一個標準,學校從中能賺到不少“差價”。
謹防中職教育過度產業化
中職教育作為全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是我國教育的短板,近年來,隨著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大力扶持,中職教育迎來了發展機遇期。但是記者了解到,由于一些中職學校在辦學過程中過度產業化,使得招生勞務費等有償招生現象頻出。
相關教育專家認為,職業教育產業化運作,主要是指職業教育的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面向市場,在國家的宏觀調控下,按教育規律和市場規律辦學,真正成為自主管理、自主辦學的法人實體,逐步形成招生引資——教育教學——推薦就業及業后培訓一條龍自主運行的機制。職業教育的產業化發展,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學校吸引投資,形成辦學主體多元化、市場化的格局,而且企業的加入,有利于職業教育與市場掛鉤,培養市場急需的技術人才。但不容忽視的是,一些學校在追求經濟利益為宗旨的辦學思想影響下,把學生視為招財的法寶,教育產業化誤入歧途。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受高校擴招和中考考生數量總體減少等因素影響,中職招生出現僧多粥少的局面,部分中職學校為了“吃飽”以維持學校的正常運轉,從招生方式到培養模式都走了樣。為了吸引生源,許多學校甚至是“零拒絕”招生,即學生只要交了定位費就能入學,以致學校生源質量良莠不齊,學生流失現象嚴重。
此外,為了盡快填補招生“虧空”,不少學校變正常的“工學交替”為“半工半讀”,拼命縮短學制、降低教學成本、組織學生提前“實習”打工,甚至克扣學生做工的應得報酬,教育質量難以得到保障,學生利益受到侵害。由于部分學生初出社會,缺乏吃苦耐勞精神,對于勞動強度大、工作時間長的工作不適應,很多以工助學生中途流失。實際上,“工學交替”做法是國家規定中等職業教育面向市場,滿足社會對職業教育人才需求的改革舉措,規范的做法應該是學生在3年中職教育過程中,最初2年在學校學習基礎理論和基礎操作,最后一年在實習單位接受實習培訓。
遏制歪風引導職業教育良性發展
廣西黨校教師盤世貴說,變味的有償招生擾亂了正常的招生秩序,損害了中職教育的健康發展,但是這其中光靠職業學校自律顯然不夠,中職教育的亂象暴露出管理上的漏洞,因此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時,還需要從制度規定上加以防范。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聯合有關部門出臺了《關于嚴肅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紀律的七項規定》,明確禁止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中有償推薦生源、有償招生、生源封鎖等違規行為,以確保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新出臺的《七項規定》明確各中等職業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有償招生,嚴禁各中等職業學校委托中介機構或個人設點招生;嚴禁初中學校和個人推薦學生時收取“推薦費”“介紹費”“信息費”等錢物;嚴禁中等職業學校向輸送、介紹生源的單位和個人支付與招生掛鉤的相關費用。
業內人士認為,在中職教育中,民辦職業院校大打“生源戰”的現象最為明顯,其背后最根本的原因是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和公辦院校相比,民辦職業院校在政府扶持、師資等方面競爭力相對落后,在當前生源緊張的背景下,有償招生現象頻發在所難免。因此,政府在鼓勵擴大招生方面應采取更有利于公平競爭的方式,同時在資金、項目等方面的支持應給予民辦職業教育平等地位。而民辦職教學校自身也應正確認識形勢,并通過突出特色、強化質量等提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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