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匿名 2010-03-22 16:57:23
區屬各中學、華師附中:
根據市招考辦《關于做好2010年廣州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體育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穗招考辦〔2010〕17號)有關要求,請在體育考試考前務必做好下述工作:
一、健康篩查與考前教育
1、各初中畢業生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年度常規體檢,要特別重視對學生進行心肺功能的檢查,科學地指導學生進行鍛煉,并教育學生在報名時,既不隱瞞病情,也不虛報疾病。做好考生選考項目和身體健康狀況摸查工作,要求考生和家長如實填寫自選項目登記表(附件1),不適宜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必須按要求辦理免考手續,并做好解釋工作。
2、各初中畢業生學校要組織體育老師和校醫對考生進行安全和備考專題輔導。
3、各初中畢業生學校在考前要加強對考生進行考風考紀和誠信考試教育,并提醒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體育考試,要教育考生嚴格遵守考試紀律,杜絕作弊行為,嚴格遵守考場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
二、辦理擇考、免考、緩考手續的工作流程
1、中考報名期間,考生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在中考平臺提出申請,并填報審核不通過時考試的項目(200米跑和選考項目),申請擇考考生還需在中考平臺填報擇考項目。
2、中考報名結束后,各報名點在中考平臺統一打印本?忌饪肌窨、緩考審批表。
3、各報名點向相關考生發放免考、擇考、緩考審批表,并要求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將填寫好的審批表和相關材料交回報名點。如:《殘疾人證》、二甲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病歷及體檢表等,辦理免考考生還需提供學籍材料的“廣州市中學生免予執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表”。
4、各報名點相關人員根據考生提供的材料初審并簽名,在中考平臺錄入初審意見。
5、各報名點將初審通過考生的申請材料交區、縣級市教育局負責體育衛生工作科室進行復審。
6、各區、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在中考平臺錄入復審意見。
7、各報名點需及時將復審意見通知到相關考生。如果審核不通過,按考生在中考平臺預先選定的項目(200米跑和選考項目)參加考試。
各級工作人員在審核過程中,要核驗證明材料的原件,并在復印件上簽名,除必須退還給考生的原件外,其余用于審核的原件和復印件均需放在局思政科存檔備案。審批表簽名和蓋章不齊全,審核無效。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