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羅德宏)市教育考試院日前發布關于做好本市高級中等學校2006年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記者了解到,今年不再規定“未撤消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不許報考”的內容,考生身體條件如果沒有達到報考學校的要求將不予錄取。
據了解,今年在“不予錄取考生的規定”中增加了一項:各招生學校(專業)不錄取身體條件未達到本學校(專業)要求的考生。在對特殊學生的錄取規定中,獲得市級“三好學生”稱號的考生可直升本校普通高中,但享受這一待遇的市級三好生須將直升學校報為第一志愿。“宏志班”的志愿填報方法和錄取方法以招生簡章規定為準。
今年本市中考試卷分為大綱卷和課標卷(分A卷和B卷),選擇回戶籍所在區縣考試的考生要充分考慮不同區縣選用試卷的不同,在規定時間到所在區縣辦理報考手續。
今年中招明確要求,將公辦普高“擇校生”納入招生計劃,統一管理,錄取時按照考生成績和志愿順序依次進行錄取。市教委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將進一步減少高中擇校比例,預計將低于15%。中招辦提醒考生,如被“擇校生”志愿學校錄取,考生應按規定繳費報到,不得順延至其后的公費高中或其他志愿。
參加2006年中考的全體初三年級學生和有報名、報考資格的往屆考生均需建立電子檔案。考生各種原始報考材料由考生所在的初中學校或本區縣中招辦負責存檔保管,保管時間為一年。中招主要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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