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2006-03-30 10:46:09
淺談普通高中擇校費問題
大慶 教育 商江
2004年1月29日
我1974年畢業于師范學校.屈指算來,從事教育工作已經30年。由于沒有專門研究教育成本,也沒有從事教育經費管理工作,不當家不知柴米貴,隔行如隔山,對普通高中擇校費問題知之甚少,不大敢枉言,惟恐對公眾形成誤導,擔心難于消除不良社會影響。實在是慚愧。當然,對社會各方面對普通高中擇校費的議論,我也無權說三道四。
最近,有新聞媒體報道認為:擇校費是教育腐敗,已經動搖了義務教育的根基。“擇校費”之風越演越烈,已成為教育腐敗的一個催化劑。治理教育腐敗應從取消擇校費做起。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有必要澄清某些模糊認識。
我想說明:我國擇校費主要發生在非義務教育階段,尤其是發生在重點(示范)高級中學,義務教育階段的小學很少發生。重點(示范)高級中學會動搖義務教育的根基?我無法解釋。我國公辦重點(示范)高級中學收取的擇校費是經過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不屬于亂收費。我國公辦重點(示范)高級中學收取的擇校費是按“收支兩條線”的規定上繳地方財政的,即使有人將此算腐敗,也不能稱之為“教育腐敗”。普通高中收擇校費,符合國家政策。不僅不屬于亂收費,也不是治理教育腐敗的突破點或突破口。在反腐敗工作上,中央有統一部署,社會各方面應圍繞中央部署工作,不可以另搞一套。新聞媒體也不要搞什么新提法。當聽到社會上有各種不同聲音的時候,要因勢利導,不可以盲從。更不要誤導。
新聞媒體報道應當在吃透了精神之后再下結論。
下面,我用事實說話:
一、全國普通高中招生不斷增加, 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不斷增加
據《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http://www.edu.cn/HomePage/zhong_guo_jiao_yu/jiao_yu_zi_xun/shu_zi/jiao_yu_fa_zhan/index.shtml
1998年全國普通高中招生359.55萬人,在校生938萬人。1983年出生人口20065048人,15歲人口升普通高中的入學率為17.92%。
1999年全國普通高中招生396.32萬人,在校生1049.71萬人。1984年出生人口20313426人,15歲人口升普通高中的入學率為19.51%。
2000年全國普通高中招生472.69萬人,在校生1201.26萬人。1985年出生人口20429326人,15歲人口升普通高中的入學率為23.14%。
2001年全國普通高中招生557.98萬人, 在校生1404.97萬人。1986年出生人口23190076人,15歲人口升普通高中的入學率為24.06%。
2002年全國普通高中招生676.70萬人,在校生1683.81萬人。1987年出生人口25282644人,15歲人口升普通高中的入學率為26.77%。
從以上數據不難看出,全國普通高中招生不斷增加,2002年全國普通高中招生676.70萬人,比1998年全國普通高中招生359.55萬人,增加317.15萬人;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不斷增加, 2002年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1683.81萬人,比1998年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938萬人增加745.81萬人。15歲人口升普通高中的入學率從17.92%上升到26.77%。
這說明全國教育事業在發展。全國高中階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成人高中、成人中等專業學校)招生1180.74萬人, 在校學生2908.14萬人,高中階段毛入學率42.8%。
2002年,年末全國總人口為128453萬人。平均每萬人口普通高中招生52.68人,平均每萬人口普通高中在校生131.08人。普通高中在校生已經達到總人口的1.31%。
《全國教育事業第十個五年計劃》有步驟地在大中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努力爭取使高中階段毛入學率提高到60%左右。國家計委近日編制完成的《教育發展專項規劃》指出,到2005年,我國初中入學率將到達90%以上,城鎮初中畢業生基本進入高中,高中在校生將從2000年的2700萬人增加到4600萬人。
建設普通高中,需要大量的經費投入。每安置一名高中生,建設投資大約一萬元以上。
二、全國普通高中經費逐年提高,各縣在普通高中經費方面的負擔逐漸加重。
據《全國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統計公告》:
http://www.edu.cn/HomePage/zhong_guo_jiao_yu/jiao_yu_zi_xun/shu_zi/index.shtml
1998年,全國普通高中生均預算內事業費支出為1248.25元,全國普通高中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支出為227.69元;全國普通高中生均預算內教育經費為1475.94元》,1998年中央和地方各級政策預算內教育撥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費附加)為1565.59億元。
1999年,全國普通高中生均預算內事業費支出為1269.31元,全國普通高中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支出為227.22元; 全國普通高中生均預算內教育經費為1496.53元。1999年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內教育撥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費附加)1999年為1815.76億元。
2000年,全國普通高中生均預算內事業費支出為1314.99元,全國普通高中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支出為212.08元;全國普通高中生均預算內教育經費為1527.07元。2000年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內教育撥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費附加)為2085.68億元。
2001年,全國普通高中生均預算內事業費支出為1471.12元,全國普通高中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支出為237.98元;全國普通高中生均預算內教育經費為1709.10元。2001年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內教育撥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費附加)為2582.38億元。
2002年,全國普通高中生均預算內事業費支出為1565.25元,全國普通高中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支出為231.79元; 全國普通高中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支出為1797.04元。
2002年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內教育撥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費附加)為3114.24億元。
從以上數據不難看出,全國普通高中經費逐年提高。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內教育撥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費附加)逐年提高。為了保證辦學條件不斷改善,教育成本只能提高,不能降低。
1998年全國普通高中預算內教育經費為1475.94元×在校生938萬人=14287099200元,占1998年中央和地方各級政策預算內教育撥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費附加)為1565.59億元的9.13%。
1999年全國普通高中預算內教育經費為1496.53元×在校生1049.71萬人=15709225063元,占1999年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內教育撥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費附加)1999年為1815.76億元的8.70%。
2000年全國普通高中預算內教育經費為1527.07元×在校生1201.26萬人=18344081082元,占2000年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內教育撥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費附加)為2085.68億元的8.79%.
2001年全國普通高中預算內教育經費為1709.10元×在校生1404.97萬人=24012342270元,占2001年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內教育撥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費附加)為2582.38億元的7.97%.
2002年全國普通高中預算內教育經費為1797.04元×在校生1683.81萬人=30258739224元,占2002年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內教育撥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費附加)為3114.24億元的9.72%。
2002年全國普通高中預算內教育經費30258739224元,是1998年全國普通高中預算內教育經費14287099200元的2倍多,即五年翻了一番。全國普通高中預算內教育經費占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內教育撥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費附加)的比重已經接近10%。這說明,全國各級政府在不斷增加對教育事業的投入。
由于普通高中經費以縣為主。各縣在普通高中經費方面的負擔逐漸加重。今后負擔還會繼續加重.每多招一個普通高中學生,縣財政將要在預算內每年多支付2000元,多培養一個普通高中畢業學生,縣財政將要在預算內多支付6000元。
2001年08月19日大洋網訊 所謂高中平均教育成本,就是培養一名普通高中生每年所需的費用。前兩年廣州市高中教育成本的平均值,即個別省級高中學生教育成本每年每位學生15853元,普通一般高級中學生教育成本每年每位學生約為10126元。
http://www.dayoo.com/content/2001-08/19/content_194584.htm
人民網南京2003年5月5日電 最近,南京市教育局對中小學校的教育成本進行了調研和測算。據調查,南京市中小學生每年人均教育成本是:省級重點高中校,每年每位學生人均教育成本為7432.07元,另外每年每生房屋折舊費125.08元;市級重點高中校,每年每位學生人均教育成本是6267.24元,另外每生房屋折舊費為86.64元;普通高中、示范初中、普通初中生人均教育成本、房屋折舊費兩項合并是5162.26元、3853.30元、3482.77元;實驗小學、示范小學、普通小學兩項合計分別為2326.94元、2147元、1887.16元。
http://www.peopledaily.edu.cn/GB/kejiao/20030505/984966.html
如果按每生每年教育成本一萬元測算,到2005年高中在校生4600萬人時,全國用于高中的教育經費需要4600億元。
2002年,全國教育經費為5480.03億元,其中,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包括各級財政對教育的撥款、城鄉教育費附加、企業辦中小學支出以及校辦產業減免稅等項)為3491.40億元,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內教育撥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費附加)為3114.24億元。按預算內教育經費包含城市教育費附加的口徑計算,2002年全國預算內教育經費占財政支出22053億元(2003年《中國統計年鑒》公布數)比例為14.76%。
目前,政府沒有能力實行十二年義務教育,即不具備普及高中義務教育的條件。政府預算內撥款有限,只能靠家長掏腰包了,只不過是把擇校費部分或全部改為學費就是了。
三、全國普通高中收費在政府有關部門的監控之下,不是胡作非為。
伴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中國在非義務教育階段實行教育成本分擔機制,按照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向學生收取學費。
1996年12月16日國家教委發布《普通高級中學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教財[1996]101號)
第三條 高中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學費。
第四條 學費標準根據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確定。不同地區學校的學費收費標準可以有所區別。
教育培養成本包括以下項目: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教職工人員經費等正常辦學費用支出。不包括災害損失、事故、校辦產業支出等非正常辦學費用支出。
第五條 學費占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和標準的審批權限在省級人民政府。由省級教育部門提出意見,物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辦學條件和居民經濟承受能力進行審核,三部門共同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由教育部口執行。
第六條 學費標準的調整,由省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按照第五條規定的程序,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物價上漲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長水平,提出方案,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條 學費是學校經費的必要來源之一,納入單位財務統一核算,統籌用于辦學支出。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學費的收支情況應按級次向教育主管部門和財政、物價部門報告,并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2003年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59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辦高中嚴格執行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的通知》(教電[2003]280號)為進一步落實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和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教育部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公辦高中嚴格執行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
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嚴格執行“三限”政策,指高中招收擇校生要限人數、限錢數、限分數,這一政策是2003年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重點工作之一。為此,教育部明確,各地 “擇校生”的招生比例和最低錄取分數線要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最高收費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要將“擇校生”納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統一向社會公示招生比例、招生人數和收費標準,統一按分數擇優錄取,統一辦理入學手續。嚴禁學校擅自擴大“擇校生”招生比例、降低錄取分數線、提高收費標準或在限定金額外收取其他有關擇校的費用。教育部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制訂嚴格具體的“三限”政策的實施辦法,同時盡快將實施辦法向社會公示,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與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要組織力量進行專項檢查,教育督導部門要將落實“三限”政策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對公辦高中的綜合督導評估。招生結束后,要對所有“擇校生”的分數進行檢查,對收費情況進行審計。對不落實的地方及時促其整改,凡違反“三限”規定的公辦高中,不能評為示范性高中,已評上的要撤銷其稱號。對頂風違紀的,要嚴肅處理當事人,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新華網北京2004年1月14日電(記者 齊中熙)學校收費資金今后將全部用于教育事業,嚴禁用來搞房地產開發、從事股票或期貨交易以及濫發獎金、實物、組織公費旅游等。
財政部、教育部日前聯合發出《關于嚴禁截留和挪用學校收費收入加強學校收費資金管理的通知》,堅決糾正擠占、截留、平調、統籌、挪用學校收費資金行為,確保學校收費資金全部用于發展教育事業。
通知說,各級政府舉辦的各類義務教育學校收取的雜費、借讀費、住宿費收入;各類普通高級中學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委托培養費、短訓班培訓費收入;各類函大、夜大、電大、遠程教育學校收取的學費、委托培養費、短訓班培訓費收入等,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或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將學校收費資金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嚴格按照批復的預算及時足額核撥學校經費。
各級財政部門不得將學校收費資金用于平衡財政預算,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中學校收費資金。一些地方財政部門按比例集中學校收費資金以及一些教育部門統籌學校收費資金的做法,要立即予以糾正。嚴禁將學校收費資金轉交非財務機構管理、賬外設賬、私設“小金庫”和公款私存等。
今后,凡違反學校收費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以及截留、平調、挪用、集中學校收費資金的行為,除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外,還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4-01/15/content_1276446.htm
以上事實說明: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是政府行為不端,不是學校行為,不是教育部門行為。
四、各地政府規定的普通高中擇校費標準信息收集
2002-09-14 14:58:39 紅網(稿源:湘潭晚報) (作者:周通)《高中擇校費為何這么高 誰來為現代教育買單?》高中擇校收費其實由來已久,最初基本上為暗箱操作,比如托關系、遞條子、打招呼。擇校生公開化應該是在上個世紀80年代末,到1996年,全國一些城市出現了采用以分數為標準,線內公費生和線外自費生與借讀生并存的局面,擇校收費也逐漸為家長們所接受。應該說高中擇校收費有其合理的一面,有教育專家認為擇校收費的實質是通過部分引進市場機制,對目前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的供不應求關系起到一種修正作用,一方面可以補充公立學校教育經費的不足,還可以促進學校之間的競爭,擴大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的供給,另一方面也可以制約消費者以優質教育資源的盲目需求。
2001年6月12日,《國務院糾風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意見》(國糾辦發[2001]10號)要求:大中城市對擇校生收費要做到: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必須堅持就近入學的原則,不準招收“擇校生”,嚴禁把捐資助學同錄取學生掛鉤。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校應按照省級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接收符合條件的借讀生并按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借讀費。借讀生繳納借讀費后,不準再向其收取雜費和其他費用。?高中招收擇校生,不準違背“三限”政策,即:限分數(不準違反規定錄取低于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新生)、限人數(不準超過國家規定的班額,不得擠壓招生計劃指標,變相擴大擇校生人數。即擇校生數量不得超過省級政府規定的比例)、限錢數(擇校生交費標準,由教育部門提出,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學校不準超過規定標準收費,不得向擇校生收取贊助費或建校費等。?
2003年3月24日,教育部部長周濟《在全國教育系統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教監〔2003〕1號)嚴格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三限政策(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從嚴掌握、具體制定公辦高中擇校生的招生比例、最低錄取分數線,并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最高收費標準。各公辦高中要嚴格控制擇校生比例,招收擇校生的人數占本校當年錄取新生的比例不得超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上限;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擇校收費限定金額之外,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和方式收取其他擇校費用;不得擅自招收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擇校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下的學生。嚴禁各個學校自行其事,擅自擴大擇校生比例、提高收費標準或超高亂收費、降低錄取分數線。
對招收擇校生的高中,各地在安排財政撥款時,要視擇校生收費收入適當調整撥款金額,加大對薄弱學校的投入力度。教育審計部門在每年招生結束后要對擇校收費的學校進行專門審計。
新華網貴州頻道8月29日電據了解,一類省級示范性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25%,擇校費每生三年最高不得超過1.8萬;二類、三類省級示范性高中不得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20%,擇校費每生三年貴陽市最高不得超過1.5萬,其他市(州、地)每生三年最高不得超過1.2萬元;其它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0%,擇校費每生三年最高不超過0.6萬元。(王卉 王韜)
南方網訊 記者日前從廣州市物價局獲悉,今年高中擇校費標準不變,3年費用為2?3萬―4萬元,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強調義務教育階段嚴禁收取擇校費。據介紹,擇校生是指因自身的要求選擇非教育部門指定學校就讀的高中學生(含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學生)。從前年起,廣州市對高中階段的擇校費實行“錢數、分數、人數三限制”原則,并明碼標價,由市物價局制定試行一年的收費標準。去年,市物價局重新進行高中教育成本的調查、核算,并參考家長意見及社會反映,將各類學校的擇校費標準均下降5000元,收費限制在2?3萬―4萬元。學生入學時,一次性繳清3年費用,學校對收費標準要公示。(記者李艷)
據海南特區報報道,海南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規范海南省高中階段擇校生收費,根據國務院糾風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意見》,今年該省高中階段擇校生學費標準已制訂出來。省屬高中:海南中學6800元/每生每學期;國興中學、海南師院附中5000元/每生每學期。市縣所屬高中,按照當地及學校實際情況,由市縣價格、財政、教育主管部門提出擇校生學費標準,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海府地區4500元/每生每學期;文昌市、瓊海市、三亞市、儋州市(含兩院、洋浦)3000元/每生每學期;其他市縣2000元/每生每學期。(記者韋能發)
《新聞晨報》 2003年5月20日江蘇省教育廳昨日下發了關于2003 年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若干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規定公辦高中擇校費最高收費標準,根據該標準,南京等八市每生不超過3萬元。該省教育廳下發的關于2003 年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若干問題的通知設立“高中擇校生”收費項目,擇校費最高收費標準:蘇南、蘇中八市每生不超過3萬元,蘇北五市每生不超過2.5萬元。
陜西省省物價局、省教育廳近日研究決定,同意西安中學、西安高級中學、西工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陜師大附中、西鐵一中、長安一中、西安市83中的高中擇校收費標準按每生3年最高不超過2萬元收取。據了解,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今年規定,高中招收擇校生,應嚴格遵守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其中限錢數規定為:西安市的省級、市級重點高中和一般高中每生三年最高分別不超過1.5萬元、1.2萬元和0.9萬元;其他各設區市每生三年最高不超過1萬元、0.8萬元和0.6萬元;西安市所在地的部分省級重點高中可適當上浮,但最高不超過2萬元。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經過嚴格審批,同意西安中學等8所學校高中擇校收費標準按每生3年最高不超過2萬元收取,同時將根據這8所學校辦學水平變化情況,對其教育收費政策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管理。以上收費從2003年秋季開學起執行。
新華網河南頻道8月16日電 記者8月15日從省轄市教育局長會議上獲悉,河南省公辦普通高中擇校生收費標準敲定,省級重點高中每生三年不超過2.1萬元,市級重點高中每生三年不超過1.5萬元,一般高中每生三年不超過1萬元。該標準只規定了普通高中擇校生收費的上限,各市具體收費標準還應綜合考慮生均培養成本、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承受能力,以及上年實際收費情況、擇校生比例、最低錄取分數線等多種因素,由省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教育主管部門制定,并報經省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對于培養成本偏高的少數學校,其收費標準可在上述規定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但須經省轄市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省計委會同有關部門批準后執行。
河北省物價部門重申:公辦高中擇校生收費以去年為準.按照通知規定,設區市市區的省級示范性高中(含在縣鎮辦學的設區市直屬省級示范性高中)擇校生收費標準最高限價為三年合計不超過20000元;縣鎮的省級示范性高中擇校生收費標準最高限價為三年合計不超過12000元;一般高中擇校生收費標準最高限價為三年合計不超過6000元。各類公辦高中對擇校生收費可以一次性收取,也可以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但收取擇校生擇校費后,不得再收取學費。
據新華社重慶1月28日電,據重慶市政協的一份提案顯示,重慶市某些中學收取“擇校費”已進入市場化按質論價階段。渝中區某些重點中學4萬元/人(起步價),然后按低于分數線每10分加收5000元計價;地處沙坪壩區的重慶市某重點中學1.6萬元/人(起步價);南岸區某普通中學0.95萬元/人(起步價);連三峽庫區某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重點中學每個擇校生也得交1萬-2萬元。
荊楚在線消息(楚天金報)記者邵娟實習生劉磊通訊員付軍報道:據悉,湖北省省級重點高中和省級示范高中擇校生人數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20%,“三限生”擇校費不得超過2.7萬元;市級重點高中和市級示范高中“三限生”擇校費不得超過2.1萬元;一般高中每生擇校費最高不得超過1.5萬元。
2002年3月7日《京華時報》北京美蘭德信息公司調查13550人后于5日公布:去年,北京的居民家庭子女教育支出總額達到84億元,在全國31個省會中排名第二。
據調查,2001年31市居民家庭在子女教育方面的支出總額達到596億元,戶均支出5900元。上海、北京、天津的居民家庭子女教育支出總額在31市中排名前三位,分別達到86億元、84億元、44億元。
值得關注的是,“擇校”費是教育支出的重要部分。調查顯示,2001年31個省會平均每個家庭為此支出6600元。“擇校”支出總額達到104億元,占596億教育支出的1/6。2001年每個有子女留學的家庭平均支出64000元,總額達到47億元。每個有成人教育支出的家庭中平均也要支出近60000元,總支出也達27億元。(趙鵬)
以上事實說明:公辦高中擇校生收費不是局部行為,而是各地共同采取的措施。
五、國家有關部門對教育亂收費嚴肅查處,沒有縱容,少聞“教育腐敗”言論
多年來,國家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發一個制止教育亂收費的文件,至少進行一次對教育亂收費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嚴肅查處。
2003年2月19日中紀委二次全會通過的《中紀委二次全會公報》深化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著力解決發生在老百姓身邊的、嚴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村中小學實行義務教育“一費制”。堅決禁止和糾正中小學校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范圍的亂收費行為;嚴格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政策;進一步規范高等學校的收費。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2003年9月至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在全國組織開展了治理教育亂收費專項檢查。昨天,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司司長李鐳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今年已查出教育違規收費金額逾21億元. 據對20個省(區、市)的初步統計,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共派出檢查人員14623人次,組成3033個檢查組,對63484所大、中、小學和教育行政部門進行了重點檢查,共查出教育亂收費案件12634件,違規收費金額214001.54萬元,已實現經濟制裁18117.61萬元(其他問題正在處理中),其中已退還學生16013.48萬元,清退金額約占實現經濟制裁金額的90%。李鐳指出,這些亂收費學校有的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擴大范圍收費或者肢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有的繼續收取國家明令取消或禁止的費用;有的提高標準收取學費、雜費及代管費;有的將收費與入學掛鉤亂收費。突出體現在招生錄取、新生入學、在校學習考試、后勤服務、畢業離校等5個環節。在義務教育階段,主要是將“捐資”、“贊助”等與學生入學和考試成績掛鉤、貧困地區的農村中小學未嚴格執行“一費制”收費政策,以及提高標準收取借讀費等;高中階段則是未嚴格執行擇校生的“三限政策”,收取高額“擇校費”、“贊助費”,擅自擴大調節生比例,變相超收學費等;在高等教育階段,主要是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捐資助學費、點招費、轉專業費、贊助費、建校費等。
教育部部長助理、紀檢組長田淑蘭在2003年度工作報告中說,近5年來,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共組成近5萬個檢查組,檢查了47萬多所小學和12萬多所中學,查出中小學各種違規收費5年合計15億元,清退10億元;查處亂收費案件3萬余件,有4600余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5年來,教育戰線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重點整治教育亂收費工作,是黨中央和中紀委的統一部署,是關系到減輕農民負擔、維護社會穩定和教育形象的重要舉措,必須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上來。
教育部部長周濟在2004年1月6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透露,2003年共查出了違規、亂收費8.53億元,清退違規收費6.39億元;處理了2488名有關的責任者,其中有359名校長被撤職。周濟說,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工作在去年是作為教育系統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的,也是作為全國治理行業不正之風的工作來抓的,說明這個問題還是存在的,而且在有些地方還是比較嚴重的。去年查出了違規、亂收費的總金額是8.53億元,清退違規收費6.39億元;經過查處,處理了2488名有關的責任者,其中有359名校長被撤職。當然這個問題會是一個長期的任務。亂收費現象的存在,嚴重地敗壞了教育的聲譽,教育部門決心把這件事情治理到底。
2004年1月13日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提出:深入推進糾風專項治理工作。繼續治理教育亂收費,嚴肅查處義務教育階段與招生掛鉤的各種亂收費問題。
國家有關部門并未提出把擇校費問題作為治理教育腐敗的導火索或突破點。
在反腐敗工作上,中央有統一部署,社會各方面應圍繞中央部署工作,不可以另搞一套。新聞媒體也不要搞什么新提法。
以上,僅供參考。希望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如有不當之處,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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