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教育考試院 2006-05-06 11:01:35
提前招生學校要德、智、體全面衡量,依據考生選報志愿、招生計劃和本校事先制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各校錄取原則的制定,以專業為單位,在下述三種情況中任選一種:一是在升學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二是在專業加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升學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三是按升學考試與專業加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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