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合肥晚報 作者:曹丹 唐曉和 2007-08-10 10:55:27
合肥十六中的胡偉杰同學今年中考考了636分,符合合肥四中(高中)的指標到校生條件,按道理應以計劃生被錄取。但他接到的錄取通知書上卻是擇校生,得多付出學費13000多元。全家人為此一籌莫展。
“指標到校生”一欄未涂
7月29日上午,當梅山路的韋女士從合肥四中拿到兒子胡偉杰的中考錄取通知書時,一下子嚇懵了――兒子怎么被當成擇校生呢?
據介紹,今年合肥四中的中考錄取分數線是640分,胡偉杰雖然考分只有636分,由于他符合《2007年合肥市區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錄取細則》中的指標到校生的條件,高于其錄取最低分數620分。
帶著這個疑問,韋女士立刻打電話給兒子的班主任寧老師,寧老師說會不會是表卡不一致忘填了哪一項。來到學校看以前剩下來的空白志愿卡時,胡偉杰猛然間發現,自己在填志愿表時雖在“指標到校生”一欄填了“是”,但《志愿信息卡》中的“指標到校生”專用標記一欄卻沒涂。“上面字太小沒注意,而且當時學校沒叮囑這件事。”當韋女士將表卡不一致的情況向十六中教務處反映時,該處室一位江姓負責人說,學校還以為是學生自動放棄這個指標呢。
校方深感惋惜曾設法補救
出現這個情況,學校是否該負一定的責任呢?
昨天上午,記者陪同韋女士來到十六中,見證了她與校方的一次交涉。李校長表示,對于胡偉杰同學的這種情況深表惋惜。學校只審核指標到校生的資格問題,填志愿是學生及家長的事情。另外學校蓋章也是履行一個正常的手續問題,如果涂了志愿卡上的“指標到校生”標記是一種選擇,沒涂同樣也是一種選擇。現在出現表卡不一的差錯應由家長負責。
據校方介紹,該校曾打過報告給市教育局,“但他們沒收”。
下崗媽媽愁對萬元擇校費
市教育局能否采取辦法“補救”一下呢?記者就此事采訪了教育局基教處的相關人士,他說對于這種情況已經沒有補救措施了,教育部門在文件中也說得很清楚,學生沒有涂志愿卡,就等于自動放棄,后果只能由考生及其家長負責。另外,錄取時是用電腦讀卡,且現在電腦派位已經結束,名額有限,自動放棄的名額已被派位給別的考生。若補錄胡偉杰,讓別的孩子不上,這對人家也是不公平的。
對于校方與教育局的解釋,韋女士有些無助。“我兩年前就失業了,現在干保潔一個月才四五百元,孩子父親單位效益也不好,真的很難負擔這13000元的擇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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