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陳鈺鳳 姜鵬 2007-08-17 07:36:26
本報訊(記者陳鈺鳳、姜鵬)備受社會關注的高中擇校生收費今秋有新政策。今秋新學年始,佛山高中擇校生繳納擇校費后,每學期不用繳納數目近1000元的學費。這是記者昨日從佛山市物價局獲悉的。
記者采訪的學校均稱不收擇校費不會影響正常辦公、教學。而學生家長則認為,相對于數萬元的擇校費,學費不過是“毛毛雨”,“取消擇校費才是對我們最大的恩惠。”家長馮女士說。
現狀:交了擇校費還要交學費
根據教育“收支兩條線”原則,佛山市各校高中收取的擇校費都是統一上繳財政部門,然后再由相關部門從擇校費中返撥50%給原學校。對返撥款用途,有關部門嚴格規定只能專款專用于學校建設專項開支,不得用作發放獎(酬)金等其他用途。
記者從佛山市教育部門了解到,目前高中擇校生除了繳納擇校費外,其他各項繳費項目與普通生一樣,還需繳納學雜費、書本費、體檢費等。
新政:收了擇校費不得再收學費
佛山物價局收費管理科梁小姐向記者介紹,佛山物價局已經向佛山各區物價局、市直有關學校下發了《轉發關于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指出,高中學生按規定繳納擇校費后,學校不得再向擇校生收取學費。高中階段擇校費標準原則上根據上一年度同類學校學生培養成本的三倍制定。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加強對擇校費成本的審核,凡超過規定的擇校費要調低收費標準,未達到的不得提高收費標準。
通知對高中階段擇校生的收費管理給予了明確的“三限”要求:學校招收高中階段擇校生人數的比例要嚴格控制在省一級學校不超過25%、市一級學校不超過20%、縣(區)一級學校不超過15%范圍內。
梁小姐還介紹,《通知》依據省物價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07]8l號]文,《通知》的有關要求將于秋季開始執行。
新學期注冊時免收擇校生學費
記者昨日從佛山一些公辦高中獲悉,高中學校已經在擬定通知書通知擇校生今秋起不需繳納學費。石門中學游校長告訴記者,該校準備在新學期開學報到后,再發文通知學生此事。佛山二中陳校長則說,目前暫未收到上級部門的紅頭文件,不過“教育部門已經組織學校開過會,通知新學期不得收擇校生學費”。該校將在近期以通知書的形式告知學生。
根據物價部門規定,一名省級學校的普通高中生每學期需繳納學雜費1235元,其中書本費230元、作業簿費16元、學雜費989元;擇校生每學期免繳學費989元,其余的書本、作業簿費246元仍需繳納。
學校:不會影響學校正常運作
高中學校校長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都一致認為,不收擇校生學費不會對學校的正常運作產生大影響。據悉,學生的學費主要用于學校的辦公基本開支、印刷等學校的日常工作。佛山的公辦高中大多是省一級學校。根據“三限”原則,省級學校擇校生招生人數不超過當年招生指標的25%,若以1000人的招生規模計算,一所省級高中每年擇校生最多250人,每個擇校生每學期少繳費用近1000元,則學校每年少收入約50萬。因此,擇校生免收學費會給學校的公辦經費帶來一定壓力,“但是不會有太大影響,畢竟人數不多。”佛山一所公辦高中負責人說。
此外,由于擇校生擇校費的50%可返還給學校用于學校建設專項開支,有了擇校費的支持,即使減少了辦公經費,也不會影響到學校的建設。
一些高中負責人還表示,目前高中的一些建設工程基本靠自籌資金,擇校費是建設資金的重要來源之一。因此,即使減少了學費收入,學校方面暫無意改變招生計劃,暫時還沒有考慮減少擇校生指標。
家長:3年能省下6000元
“這樣很好啊!交了擇校費就不用再交學費,每年至少還是能省下將近2000元,3年就是6000元啊。”家住禪城區綠景路的郭女士說,明年她兒子也將參加中考,“他的目標是佛山一中,考不上正取生也得拿錢讓他上擇校。”郭女士告訴記者,她家屬于工薪階層,“從兒子上初中那天開始,我們就為他存錢,為他高中、大學鋪路。”郭女士表示,如果擇校生每年少繳2000元,可為她這樣的工薪階層減少經濟壓力。
而家住環湖路的馮女士則認為,每年2000元的學費,對于兩三萬元的擇校費來講,不過是“毛毛雨”,“什么時候真正取消了擇校費才是對我們最大的恩惠。”馮女士說。
學生:繳費不同會否引起歧視?
往年,擇校生繳納擇校費后,其他繳費項目與正取生一致。“只要我不說,沒有人知道我是擇校生。”阿惠是南海一所公辦高中高二學生。在過去一年里,她繳納的學費、體檢費和住宿費都和正取生一樣。
“現在我們擇校生不繳學費,我們的收費通知書就會跟正取生的不同,同學肯定會看到的,到時候我這個擇校生的身份就會讓所有人知道。”對此,阿惠非常擔憂,她很不愿意公開自己的擇校生身份,“不管是老師還是同學,都會覺得我們擇校生低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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