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李光明 2007-08-22 08:00:29
縣招生委員會發文規定超過18周歲不能參加中考南陵中考年齡設限是否“年齡歧視”引爭議
“年紀超齡,不能報考高中”,這一門檻近日設置在了一些南陵縣中考考生的面前。安徽省南陵縣招生委員會下發文件規定,超過18周歲不能參加中考,而報考南陵一中則年齡不能超過17周歲。
早在今年5月31日,南陵縣招生委員會就出臺了被稱為2007年“一號文件”的《關于做好2007年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這份通知稱“根據省、市招委,教育主管部門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有關實際”,規定“報考普高年齡不超過18周歲(1989年9月1日后出生);報考南陵一中年齡不超過17周歲(1990年9月1日后出生)”。
據南陵縣教育局一位干部介紹,對中考考生進行年齡限制,在南陵縣已經實行了好幾年,全國其他一些地方其實也有類似規定。設定中考年齡限制,有利于督促學生家長在孩子達到學齡后,履行義務送孩子上學,從而保證孩子能及時受到義務教育。
南陵縣教育局:
初中生復讀占用更多義務教育資源
南陵縣教育局這位人士認為,現在有些學生為了能考上好高中,在初中期間留級或復讀。在義務教育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留級或復讀必然占用更多教育資源。而且義務教育法規定的適齡兒童的入學年齡為6周歲,如今義務教育階段已經不允許留級,因此學生初中畢業時的年齡一般只有15周歲。
“考慮到種種原因,所以年齡有所放寬,但報考普高年齡不超過18周歲。”他說,由于南陵一中是示范高中,競爭比較激烈,所以規定“不超過17周歲”。
“這根本是年齡歧視。”南陵縣一位學生家長說,中考年齡設限還有一個主要原因是,省里在進行“兩基”(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考核時,對義務教育學生的年齡有一定的限制,對于超過17周歲的初中學生,不計入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完成率。
他認為,18歲是個省里考核“兩基”指標的年齡界限,如果考生到了18歲才完成義務教育,那么對教育局完成“兩基”指標沒有任何幫助,“出臺這個文件可能有這方面的考慮”。
安徽省教育廳:
中考年齡設限不利于“終身教育”的實施
據了解,安徽省教育廳今年4月10日發布《關于2007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初中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
南陵縣一位中學教師坦言,在南陵縣的一些偏遠地區,有的學生家長有意推遲孩子的上學時間,這樣不少孩子在17周歲之前很難完成9年義務教育。出臺這樣的政策實屬無奈。
對此,一些家長認為,現實中因為各種各樣的客觀原因而導致年齡超齡的學生還有不少,中考規定年齡有違教育“以人為本”的理念。一位學生家長還給記者打了個比方,一個孩子6歲讀一年級,從小成績優異、品行良好,但是,8歲那年不幸生重病休學兩年,病好繼續讀書成績仍然非常優秀,但是,時至初三卻因為超齡而不能報考重點高中,這到底公平不公平?
安徽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說,中、高考相繼取消年齡限制,為的就是讓公民平等享受教育的權利,為“終身教育”的開展鋪平道路,它的間接效果將使社會就業壓力減輕,使許多文化程度低但又想學到一技之長的社會特殊群體,尤其是年輕人可以通過中考到正規職業學校學習,實現就業“脫貧”。中考設定年齡界限不利于“終身教育”的實施。
安徽省社科院王開玉研究員認為,南陵中考設定年齡界限存在著“歧視年齡”之嫌,而“歧視年齡”就是否定“以人為本”的教育方針,也就否定了“教育是一切為了人”這一主張,當然也就歪曲了教育的真諦。
編后
法律賦予各級人民政府管理義務教育之權,但當新情況出現時,比如初中生選擇復讀或自愿留級,政府該采取什么樣的措施?安徽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贊成中、高考取消年齡限制,為“終身教育”鋪平道路。具體到縣里,就要考慮教育資源的占用問題,義務教育只有9年,某些學生想享受多幾年,法律沒有禁止性規定,怎么辦?南陵縣教育局搞了中考年齡設限,引來了爭議。年齡設限可能不可取,但法律對適齡兒童、少年輟學問題關注較多,而對復讀或自愿留級問題缺乏明確規定,也著實讓政府部門棘手。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七條: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
第十三條: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采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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