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 2008-06-25 09:18:17
試卷保密期延長
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人介紹說,中考、會考試卷,包括備用卷,在使用完畢前按照國家機密密級事項管理,使用完畢前是指從開考前15分鐘拆封試卷到考試結束前半個小時,答案和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照國家機密密級事項管理。考試期間,各考點考務組下設考點指揮室即遠程電子巡查系統監控室、考務辦公室和保密室。
另外,考試結束前試卷和答案都不得離開考場。考生的答案和答題卡自本科目考試結束監考員封卷開始到評卷點統一評閱試卷啟封前,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封。
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
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提醒考生,遲到15分鐘后,將不能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
考生要在考前20分鐘(第一科為考前30分鐘)拿著準考證等有關證件進場,遲到15分鐘后就不能進入考點。除2B鉛筆、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考生不能將其他任何物品帶入考場。手機等各種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等設備,涂改液、膠帶、修正帶等物品也不能帶進考場。
考生作答時,要在試卷、答題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地方答題,不能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除海淀區網上閱卷有特殊要求的科目外,考生要用藍(黑)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在試卷Ⅱ卷面上直接答題,不能使用紅色筆或鉛筆(除畫圖外)答題;試卷Ⅰ的答案要用2B鉛筆填涂在統一答題卡上,在試卷Ⅰ上答題無效。考生在考場內不能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考生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能進場續考。考試結束前要離開考場的考生要先將答卷及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舉手示意,經監考員允許后才準離場,離開后不能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考場上所發的任何考試材料帶出考場。
9種行為取消成績
按照今年中考違規處理辦法,考生未在規定位置參加考試、攜帶手機等規定之外物品進入考場等9種行為將認定為違紀,違紀考生將被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
●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
●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
●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
●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
●用規定以外的筆或紙答題或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
●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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