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西城考試中心 作者: 2008-07-01 14:08:49
1、考生應講誠信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憑準考證等規定證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考前20分鐘(第一科為考前30分鐘)考生持準考證等有關證件進入考場。
4、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次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5、考生進入考場除2B鉛筆、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等設備,以及涂改液、膠帶、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不準隨身夾帶文字材料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6、入考場后按準考證號(座位號)入座,將準考證及證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驗。考生在領到答題卡和考卷后,應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在試卷及答題卡上的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欄目。
7、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答題。
8、考生在試卷Ⅱ卷面上直接答題,要求用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不得使用紅色筆或鉛筆(除畫圖外)答題;試卷Ⅰ的答案要用2B鉛筆填涂在統一的答題卡上,在試卷Ⅰ上答題無效。
9、考生應在試卷、答題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需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10、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
11、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考生須先舉手,經監考員同意后輕聲提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12、考試結束前要離開考場的考生須先將答卷及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再舉手提出離場,經監考員允許后才準離開考場,離開后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
13、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須立即停筆,將答題卡和答卷從上至下按照答題卡、試卷Ⅱ、試卷Ⅰ、草稿紙的順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靜候收卷。待監考人員收齊答卷檢查無誤發出指令后才準離開考場。
14、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考場上所發的任何考試材料帶出考場。
15、對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
說明:參加網上閱卷科目考試的考生直接在答題卡上答題,選擇題、作圖題用2B鉛筆作答,其他試題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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