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紅網 2009-02-20 15:59:04
今春起,我省普高、職高學費標準,由省價格、財政、教育部門共同制定。記者昨日從省物價局獲悉,今春公辦示范性高中招收擇校生仍執行“三限”政策,省級示范性學校擇校費每生每期不超過2300元,市級示范性學校擇校費每生每期不超過1800元。“信息技術教育費”統一取消。
“三限”政策是指限人數、限錢數、限分數。“限人數”指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的3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限錢數”指省級示范性學校擇校費每生每期不超過2300元,市級示范性學校擇校費每生每期不超過1800元。擇校費不得跨學期預收。學校對擇校學生收取擇校費后,不得再向其收取學費,但可按規定對其收取書籍課本費和作業本費。“限分數”指擇校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低于同層次公辦高中計劃內錄取線10%以內;實行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省級課改實驗區,“限分數”改為“限等級”。
中小學教育方面,我省要確保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子女與城市學生享受同等待遇。嚴禁向中小學校下達或分攤書籍資料發行任務;嚴禁通過中小學校向學生收取飲水、飲奶等經營服務性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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