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03-18 16:24:36
昨日,備受關注的《南京市2009年初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出臺,該辦法針對本市小升初工作進行了細致的統籌安排。南京市的中學將于6月21日開始電腦搖號派位。
三證一致可就近入學
應屆小學畢業生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戶籍與實際常住地、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是學生法定監護人)三者一致,可就近入學。
屬下列三種情況之一、并持有相應證明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學辦理:①畢業生的戶口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出國定居等情況的;父母離異,畢業生的戶口隨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②畢業生的戶口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雙方都是不在本市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的。③畢業生的戶口隨父母戶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處,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分配住房并實際常住、戶口從未遷移過的。
特殊戶籍統一安排
一是畢業生家庭因拆遷等原因尚未重新購房的,應出具相關部門證明和有關材料,由畢業生全家原戶籍所在地區縣教育局安排入學;畢業生家庭拆遷后重新購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應出具相關部門證明和有關材料,由新購房屋所在地區縣教育局安排入學。二是畢業生的戶口在遷入地戶籍審查認定結束后才遷入的,由遷入地所在區縣教育局統一安排入學。三是畢業生全家無產權住房,且戶口與實際居住地分離的,由畢業生實際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局統一安排入學。
每個學生可選報一個擇校志愿
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后,學生如有擇校需求,可在規定時間內到畢業學校領取擇校志愿表。跨區借讀的小學畢業生,應回戶籍所在地區縣教育局領取擇校志愿表。學生領取擇校志愿表后,在規定招生范圍內的民辦學校或南京外國語學校中選報一個擇校志愿。
民辦學校實行免試入學,不得以考試或變相考試的方式擇優招生,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也不得以社會辦學機構或社會團體組織的競賽成績,作為學校的錄取依據。民辦學校招生分為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兩種形式,計劃比例為6:4。電腦派位招生對象是具有招生范圍內常住戶口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報名人數超過電腦派位計劃數的民辦學校,采取電腦派位、等額錄取新生的招生辦法。報名人數未超過電腦派位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全額錄取,未完成的電腦派位計劃可轉入自主招生計劃。
南外6月21日電腦搖號
6月21日,舉行南京外校差額電腦派位和民辦學校等額電腦派位。南京外校初中招生范圍為六城區、雨花臺區、棲霞區、原浦口區、原大廠區和江寧區東山地區,招生對象是具有上述地區常住戶口并具有走讀條件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南京外校采取電腦差額派位的辦法,確定參加英語能力測試的學生。參加英語能力測試的人數為公布的招生計劃的8倍。取得測試資格的學生在南京外校領取準考證,并在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英語能力測試。南京外校公布測試成績后,按照招生計劃劃定錄取分數線,進行錄取。
有科技、體育、藝術特色的學校可招收特長生。特色學校招收特長生可進行相關專業加試,但不得舉行文化課考試。各校5月底前完成特長生的錄取工作,錄取名冊由所在區縣教育局負責審批,被錄取的科技、體育、藝術類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擇校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
外來工子女入學看4份材料
區縣教育局在轄區內統一安排公辦學校接納在本區小學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辦理入學登記手續時,須提供以下有關材料:1.畢業小學的學籍材料;2.戶口簿、在流入地的暫住證;3.法定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的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工商營業執照等);4.符合流入地計劃生育政策的有關證明。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由其就讀小學所在區縣教育局按本區縣規定執行。原五縣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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