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原創 2009-03-20 10:05:43
據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發布《關于做好2009年河北省中考考務和中、高職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了解,今年河北省省內中考考生不準跨市借考。本市考生可否跨縣借考,則由各市招生委員會確定并通知考生。
河北省省中考報名時間由各市自行確定并向考生公布,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各市招生部門于5月31日前將中考報名情況上報。
據介紹,河北省考生應在其戶口所在地招生部門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報名時應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考生的基本信息應以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為準。考生須按要求認真準確填報個人報名信息,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同時繳納報名考試費,進行電子攝像。報考五年制或“3+2”高職的考生必須是參加當年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中、高職院校錄取分兩段
另據了解,今年河北省中、高職錄取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五年制、“3+2”高職院校和普通中專學校錄取,錄取的生源為當年參加中考的考生,錄取時間為7月下旬。第二階段為中、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錄取時間為10月上中旬。
據悉,河北省中職院校可實行自主招生。中職學校招生對象為應屆未參加中考的初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和返鄉農民工、退役士兵、進城務工人員等。報考中職學員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所報學校辦理報名手續。無身份證者,可到當地公安戶籍部門開具帶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明,證明上需注明身份證號。高中畢業生還需攜帶高中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各市加強考生檔案管理,認真做好考生檔案歸整工作。招生學校未辦理退檔前,各市不準把同一考生檔案提供給其他學校。不準向計劃外招生的學校提供考生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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