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03-24 13:47:10
■分配生原則上按統一劃定的各校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下降50分錄取
■體育成績滿分30分,計入中考成績,其中長距離跑作為必考項目
中新浙江網3月24日電昨日,河北省教育廳公布《2009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與去年相比,今年我省中招政策有所調整:分配生比例再提高10%,使得省級示范性高中70%的公助生計劃按學生人數平均分配到各初中;首次明確不準把普通高中招生與招商引資、吸引人才等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任何學科競賽成績不得作為加分因素;升學考試中的考試科目順序調整,數學不再下午考;體育測試總分30分計入中考成績,其中長跑成體育必考科目。
昨日,河北省教育廳相關部門負責人,對河北省的中招政策新規進行了詳細解讀。
省級示范校分配生比例提高10%
對部分初中學校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額分配生指標,則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收回,轉為面向本地的統招生招生計劃。
■新規:今年我省進一步擴大省級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比例,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70%的公助生招生指標,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學校),并納入本地公助生錄取工作統一進行,實行分校錄取。為保證最大限度地完成名額分配生招生計劃,分配生原則上按統一劃定的各校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下降50分錄取。
解讀:今年省級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比例再次提高10%,這已是我省連續兩年大幅提高分配生比例(2007年的比例為50%,2008年的比例為60%)。由于分配生是依據各初中畢業生數,按比例平均分配的,因此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初中階段的“擇校熱”,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初中學校生源的均衡,進而推進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均衡發展。
由于分配生比例越來越大,因此分配生錄取的公平公正也成為所有家長、學校關心的問題。我省中考名額分配生實行分校錄取,分配生按各校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下降50分,根據各初中學校的名額分配指標數和考生所填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部分初中學校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額分配生指標,則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收回,轉為面向本地的統招生招生計劃。
中考加分不可成招商引資籌碼
各市中考加分(或降分錄取)中明顯與今年省里規定相違背的,要立即作出相應調整。
■新規:今年我省將嚴格控制和規范中考加分(或降分錄取)項目。除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規定,對品學特別優秀學生、烈士子女等優撫對象以及華僑子女、港澳臺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等實行加分(或降分錄取)之外,不準把普通高中招生與招商引資、吸引人才等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不得將任何學科競賽成績作為加分因素。
解讀:打著發展經濟等各種理由,把中考加分作為當地招商引資、吸引人才的一個措施。這與我們提倡的教育公平是相違背的,已被教育部叫停。同時,各種學科競賽加重學生學習負擔,會造成骨干教師給少數“尖子生”開小灶,搞“強化訓練”現象,因此被叫停中考加分。各市中考加分(或降分錄取)中明顯與今年省里規定相違背的,要立即作出相應調整。同時,學校要及時將享受加分(或降分錄取)待遇的學生名單、所享受的優惠政策項目、分值向社會公示,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數學考試改到上午
不少家長提出在初中畢業生升學文化課考試中數學應安排在上午考試。
■新規:今年我省還對初中畢業生升學文化課考試的順序進行了調整,數學從考試第一天的下午調整為第二天的上午。
解讀:不少家長提出在初中畢業生升學文化課考試中數學應安排在上午考試。作為重要科目之一,數學課多會安排上午。如果把數學考試安排在上午,更符合學生的學習習慣,學生在思考、解題過程中,精力也更充沛。省教育廳在經過研究、調研后,接受家長建議,在今年的中考文化課考試安排中,把數學調整到上午考試。
公助生錄取程序
高中公助生錄取歷來是家長和考生關注的焦點,省教育廳對公助生的錄取程序作出詳細規定。
同一批次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應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按照先錄取統招生后錄取名額分配生的順序錄取公助生。
公助生(包括統招生、分配生)
統招生的錄取方法
1、要以縣(市、區)為單位(城市市區以市區為單位),依據考生的升學考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劃定預選分數線,預選人數一般控制在統招生招生計劃數的1.3倍。
2、對達到預選分數線的考生
采取依據其升學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創新實踐成果評價三項整合的成績,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或采取在達到綜合素質評定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按照學生升學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對升學考試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應主要參照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
名額分配生實行分校錄取
1、為保證最大限度地完成名額分配生招生計劃,原則上各縣(市、區)(城市市區由設區市負責)要按照統一劃定的各招生學校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下降50分,根據各初中學校的名額分配指標數和考生所填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對部分初中學校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額分配生指標,可由各縣(市、區)(城市市區由設區市負責)教育局收回,轉為面向本地的統招生招生計劃。
不得借中考名義亂收費
省教育廳要求在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各地基礎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要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檔案,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及時做好相關資料整理、數據分析、案例收集和經驗總結工作。在此過程中,嚴禁任何部門和學校借綜合素質評價為名向學生收取評價費用或向學生推銷評價手冊(圖書)。同時要求各地嚴格執行我省中考收費政策,嚴禁以中考名義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
不得按中考成績給學校排名
“各設區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省教育廳明確表示。
省教育廳還要求各學校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亂編濫印各種形式的復習資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讓其提前畢業離校;不得進行各種名目的區域性升學模擬考試;不允許高中學校未經批準自行招收新生,也不允許高中學校自行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科性紙筆測試選拔新生。
省教育廳要求各學校不得接收無學籍學生,不得隨意轉出或接收學生,嚴禁掛空籍和無籍就讀,杜絕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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