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04-02 13:45:02
西安市教育局近日在公布中考考試指導意見時明確:西安市各普通高中均不得提前組織招生,對自行組織考試、私下圈定錄取新生、隨意擴大招生計劃、擅自提高擇校生比例、轉讓交換招生指標、強挖中等職業學校生源,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索賄受賄等行為重點查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重大案件查結后將進行通報,公開曝光。
西安市教育局規定:學校招生錄取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所有學校招生均要尊重學生志愿,錄取嚴格按學生填報的志愿投檔,原則上不再調劑志愿。教育管理部門及時向社會公示中招方案、招生計劃、錄取操作程序、錄取結果等。各高中學校的分類招生計劃(包括統招生、定向生、擇校生等),以及各類計劃所招學生對應的收費標準、招生錄取結果,必須及時在校內張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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