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04-10 10:35:31
9日召開的濟南市2009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會議上,中考指標生分配與錄取方法正式出臺。
濟南市教育局指出,實行指標生政策的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先錄指標生再錄計劃內統招生。按照定校定額、公平擇優的原則,凡達到指標生最低錄取提檔分數線且綜合素質評價六個方面均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級的考生列入指標生錄取。達不到指標生最低提檔分數線或雖達到但綜合素質評價六個方面達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級的考生不能作為指標生錄取,未完成的指標生配額納入計劃內統招使用。往屆初中畢業生和初中第三學年轉入及借讀的學生(隨父母工作調動轉入的除外)不享受指標生待遇。
對未完成2008年指標生招生計劃任務的初中學校,在2009年中考招生時濟南市教育局將根據其未完成計劃數占該校指標生計劃總人數的比例相應減少對該校的指標生投放數額,并將空余出的指標生數額分配至2008年中考一志愿計劃內錄取率超過50%的初中學校。同時,對在2008-2009年度期間,未能按照省市規范辦學行為有關規定,違反素質教育有關要求,出現違規違紀的初中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在2009年度中考指標生分配中扣除5%至10%指標生分配數額。
今年中考指標生分配計劃
山東省實驗中學、山東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山東省濟南第一中學、山東省濟南第二中學、山東省濟南市第三中學、山東省濟南中學、山東省濟鋼高級中學、歷城第二中學、章丘第四中學、歷城第一中學、濟北中學將指標生分配計劃的65%,山東省濟南第七中學、山東省濟南第九中學將指標生分配計劃的45%,按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的初中學校和歷城第三中學、歷城第五中學、歷城第六中學、濟南高新區第一實驗學校、濟南高新區第二實驗學校、孫村中學等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平均分配。剩余10%的指標作為獎勵指標進行分配,其中將5%指標生獎勵數額分配至2008年中考一志愿計劃內錄取率超過50%的初中學校,另將5%的指標生獎勵計劃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區屬被評為“2009-2010年度濟南市義務教育課程改革先進學校”的初中學校。
濟南外國語學校指標生全部按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的初中學校和歷城第三中學、歷城第五中學、歷城第六中學、濟南高新區第一實驗學校、濟南高新區第二實驗學校、孫村中學等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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