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04-22 16:08:25
2009年全市初中畢業生74000人,其中市內四區15600人,五市三區58400人。
市內四區共有24所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提報招生計劃,按照高中段普及率98%、職普1:1的比例,確定今年市內四區中等職業教育學校計劃招生7700人。各市區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招生計劃另行下達。
專業設置
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專業設置要堅持統籌規劃的原則,市內四區職業學校專業以現代服務業專業為主,改造提升商貿流通、餐飲、旅游、房地產等傳統服務業專業;嶗山、黃島、城陽及五市(下稱五市三區)根據區域工業化進程和第三產業發展的需要,重點加強數控、機械制造、紡織服裝、家電電子、汽車維修等專業建設,擴大二、三產業專業招生計劃,積極鼓勵有關學校辦好“農”字號專業。
招生辦法
(一)按照“總體穩定、適度調整”的原則,繼續允許農村職業學校在初三學生完成學業后提前招生,允許“農”字號專業免試招收初中畢業生,允許職業學校在完成本地區招生計劃的前提下,適度招收西部地區考生。
(二)繼續將市內四區技工學校招生納入全市統一管理,報名、考務、錄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會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三)市內四區繼續執行報考職業學校的考生不得兼報普通高中、普通中專和對無中考成績的考生不予錄取的規定。繼續實行“一次計劃,兩次錄取”的招生辦法。一次計劃,即市教育局對職業學校提報的計劃進行一次審批、公布。兩次錄取,即第一次錄取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職業學校的考生,由市教育局根據考生志愿按專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二次錄取采取考生直接到志愿學校報名、學校根據二次招生計劃和學生成績進行錄取。第二次錄取的考生主要包括報考普通高中、普通中專和第一志愿報考職業學校未被錄取的考生。
收費標準
根據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原市教委《關于調整我市中小學學雜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規定,職業高中學雜費為每生每學期500元,職業中專為每生每學期800元。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物價局等三部門關于調整大中專院校收費標準的通知》普通中專收費標準為:理工農醫專業每生每學年2500元,文法財經師范專業每生每學年2300元,體育、外語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藝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500元。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技工學校和技工學校招生機構收費問題的復函》規定,技工學校收費標準為:中級工班每生每學年學費2500元,高級工班每生每學年學費3600元。
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不得收取借讀費,一律按上述標準收費。
有關工作
(一)面試、加試、體檢
根據職業學校開設專業的不同要求,部分專業需進行面試、加試或體檢(見附件1)。
考生須根據相關專業要求,于5月9日-10日到志愿學校進行面試、加試或體檢。面試、加試,不得收取費用。面試、加試、體檢合格者,學校應發給合格證,以備報名時使用。
(二)報名
年齡在18周歲(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應屆、往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報考職業學校。
已在市內四區初中學校就讀的借讀生享受市區考生相同的政策,可直接報考市區職業學校,根據成績錄取。不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未在市區初中學校借讀的考生,可憑原畢業學校出具的升學成績證明,參加市內四區職業學校第二次招生。
今年市內四區的報名程序變更為學生直接通過互聯網報名,具體程序:
第一步為網上報名(5月19日-21日):學生可在家庭或學校的任意一臺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登陸青島市區中等職業學校網上招生報名系統(http://lwbm.qdedu.net/qdbm_zjxs)報名。
第二步為信息確認(5月23日-24日):學生持有關材料到第一志愿學校確認。
信息確認地點:第一志愿職業學校。
信息確認時需攜帶以下證件和材料:
1.初中學號及會考科目成績條;
2.綜合素質發展評價表(用綜合評價軟件打印);
3.中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和學生成長的標志性成果(包括各類競賽、評優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能夠反映個人成長的其他成果資料等)。研究性學習報告至少1份。
4.正面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5.報考需面試、加試的專業,應同時持面試、加試合格證。有加分項目的考生須持有關證書或證件及復印件。
6.報名考務費:報名及考務費繼續執行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中考招生報名費收費標準的批復》收費標準,即報名費每生7元,考務費每生每門文化課3元,體育考試每生5元,信息確認時共需交報名考務費25元。
(三)錄取原則
1.按專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對第二、三志愿考生,提高1個分數段(10分)錄取。
3.生源不足的專業可以降分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4.聯辦單位職工子女優先錄取。對聯辦單位職工子女,可降低1個分數段(10分)錄取。
(四)發榜
職業學校錄取發榜時間為7月10日(星期五),考生可按志愿順序依次到報考學校看榜,也可登陸青島教育信息網(http://www.qdedu.net)、青島教育政務網職成處(http://www.qdedu.gov.cn)網頁查看。
(五)第二次招生
職業學校第二次招生時間定于7月27日-8月1日進行,參加第二次招生的考生持準考證到志愿學校報名。
七、其他要求
(一)認真做好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和農村學生免費工作
1.全面落實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制度。對于所有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在校農村戶籍的學生、縣鎮以下(含縣鎮)非農業戶口的學生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年每生資助1500元,資助兩年,第三年通過學校組織學生實施工學結合、頂崗實習的方式予以解決。
2.繼續減免特困家庭子女學費。對特困家庭子女減免學費。
3.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專項資助經費。各中等職業教育學校要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于學費減免、校內獎學金和助學金及特殊困難補助等。
4.繼續在青島烹飪學校烹飪專業舉辦“鼎志班”。“鼎志班”面向五市貧困家庭子女舉辦,共招生30人。繼續實行“五免一補”政策(免除學雜費、書本費、住宿費、實習材料費、校服費,補助生活費)。
5.做好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和涉農專業學生免費工作。落實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和涉農專業學生免費政策,鼓勵更多農村青少年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二)加強外地生源招生計劃的管理
繼續鼓勵和支持各職業學校面向外地招生。2009年外地生源計劃繼續原則上不超過2007年招生計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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