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2009-05-07 10:24:21
昨日下午,市教育局出臺今年中考特長生測試細則,對體育及藝術類特長生考試項目、時間、地點、程序等作出詳細規(guī)定。
考試原則
1.特長生須同時參加2009年太原市初中階段學業(yè)考試的文化科目考試。
2.體育類考生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身體素質測試和田徑類的專項測試。田徑類考生直接參加專項測試;其他項目考生按身體素質測試成績劃定合格線,考生憑準考證和身體素質測試成績合格單,到各招生學校報名參加專項測試。
3.藝術類考生,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藝術素質測試和專項測試。其中,報考女模特的考生由招生學校組織測試。
4.學校組織特長生考試時,各項目評委為5人,評委由各校按實際所需人數的120%比例(本校評委占50%,外請評委占50%)提供評委名單(評委名單不得于考前公開),由市特長生考試巡視組工作人員于考試前隨機選定當天所需考務人員名單,統(tǒng)一調配上崗。
5.音樂類的聲樂、器樂考試采取現(xiàn)場拉幕,考生與評委不見面的形式進行。體育、舞蹈類各考場均采取現(xiàn)場錄像形式記錄考試情況,并存檔,以備核查。繪畫、書法類考試采用卷面試題形式進行,試題由市特長生考試辦公室組織專家按考試要求命制,并嚴格保密,密封后在考試現(xiàn)場開封,任何人員不得將試題帶出考場。
6.每個考點必須設立公示欄,將《特長生考試操作流程》和考生成績記錄單當場張貼公示,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監(jiān)督。
7.每項測試成績記錄單為一式三份,一份由市特長生考試辦公室存檔,一份交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錄入成績并存檔,一份在各考點公示欄中張貼供考生核查成績。
8.嚴禁在成績記錄單上進行涂改。
9.如考生對自己的考試成績有異議,可于6月15日到市教育局體衛(wèi)藝處填寫《特長生考試成績復查表》申請復查,逾期將不予受理。6月17日向申請復查的考生反饋復查結果。
考試項目和內容
(一)體育類
1.身體素質測試共兩項:立定跳遠和800米。
2.專項測試:田徑專項測試只測試一項,與考生所報專項相對應;其他項目專項測試,由各招生學校自行確定專業(yè)測試項目及辦法,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藝術類
1.音樂
①聲樂專項測試:演唱自選歌曲一首,時間不超過3分鐘,自備伴奏帶(磁帶或CD);素質測試為視唱(簡譜、線譜任選)。
②器樂(樂器自備,鋼琴除外)專項測試:演奏自選樂曲一首或片段,時間不超過5分鐘;素質測試為線譜視奏(民樂可用簡譜)。
③舞蹈(不含街舞)專項測試:表演自選舞蹈片段或組合,時間不超過3分鐘;素質測試為模仿。
2.美術
①繪畫(測試三項,畫具自備,考試提供統(tǒng)一用紙)
素描:根據要求在150分鐘內完成命題作畫一張,試卷為八開紙,工具為黑色鉛筆或炭鉛筆。
色彩:根據要求在150分鐘內完成命題作畫一張,試卷為八開紙,限用水彩或水粉工具。
速寫:根據要求在60分鐘內完成命題作畫一張,試卷為八開紙,工具為黑色鉛筆或炭鉛筆。
②書法(毛筆,測試兩項,考試提供統(tǒng)一用紙)
根據要求在60分鐘內用毛筆完成兩種書體的兩幅作品,用具自備。
計分辦法
(一)體育類(采用百分制)
身體素質測試成績=(素質A+素質B)÷2
田徑類專業(yè)成績=〔(素質A+素質B)÷2〕×30%+專項成績×70%
(二)藝術類(采用百分制)
⒈聲樂、器樂、舞蹈專業(yè)成績=素質測試成績×30%+專項測試成績×70%
⒉繪畫專業(yè)成績=素描成績×40%+色彩成績×40%+速寫成績×20%
⒊書法專業(yè)成績=作品A成績×50%+作品B成績×50%
考試時間
1.體育類
①身體素質測試時間為5月23日。地點:太原四十八中(考生從操場北門出入)。
②田徑專項測試時間為5月24日。地點:同上。
③其他項目考生領取身體素質測試成績單時間為5月25日。地點:應屆生在就讀學校領取,往屆生、外地返并考生在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招辦領取。
④其他項目專項測試報名時間為5月26日,測試時間為:5月27日是省級示范高中測試;5月28日至5月29日是其他高中測試。
測試當天要張榜公示測試結果。
2.藝術類
①聲樂、器樂、舞蹈的測試時間為5月30日開始。測試地點:太原幼兒師范學校(考生從學校正門出入)。考生于5月29日下午5時在太原幼師查看考場及考生須知。
②美術、書法的測試時間為5月31日。書法:8:00—9:00;速寫:8:00—9:00;素描:9:30—12:00;色彩:15:00—17:30。測試地點:太原十二中(高中部)。考生5月30日下午5時在十二中查看考場和考生須知。
錄取辦法
特長生錄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體衛(wèi)藝處負責組織專項測試及認定,并會同市招考中心劃定體育、藝術特長生的錄取分數線。市招考中心嚴格按照招生計劃進行錄取。報考體育藝術特長生的考生必須將所報考學校填入體育藝術特長生志愿欄,否則填報志愿無效。在初中學業(yè)考試文化課成績達線后,根據考生報考志愿按專業(yè)成績擇優(yōu)錄取。如考生報考志愿、專業(yè)成績相同,根據文化課成績擇優(yōu)錄取。
(一)體育特長生的錄取
1.田徑類
報考省級示范高中的考生,中考文化課成績達到414分以上;報考其他高中的考生,中考文化課成績達到345分以上,專業(yè)成績達到60分以上者,根據招生計劃和報考志愿,按考生專業(yè)成績擇優(yōu)錄取。
其中:體育專項成績達到100分的,中考文化課成績在最低控制線基礎上可降低100分予以錄取。
體育專項成績達到90分以上者,中考文化課成績在最低控制線基礎上可降低50分予以錄取。
2.其他項目類
報考體育類其他項目的考生,身體素質測試成績合格后,方可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專項測試,由各學校依據考生專項測試成績排名按計劃上報批準后,中考成績達到345分以上予以錄取。
(二)藝術特長生的錄取
報考省級示范高中的考生,中考文化課成績達到483分以上;報考其他高中的考生,中考文化課成績達到414分以上,專業(yè)成績達到60分以上者,根據招生計劃和報考志愿,按考生專業(yè)成績擇優(yōu)錄取。
此外,市教育局嚴禁以體育藝術特長生名義錄取學生,入學后轉為普通類學生的做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行為錄取的學生,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當年錄取特長生資格。舉報電話:4223097、4225970、308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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