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報 2009-06-01 11:06:50
5月31日,北京市教委公布了新修訂的《北京市中小學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先進班集體評選辦法》。新辦法首次要求三好生要善于思考樂于實踐,同時身心健康,《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必須達到優秀等級。新辦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實施。
按照規定,小學、初中和高中階段的市級“三好學生”每學年在畢業年級中分別按當年畢業生總數的5%、4%和3%的比例評選。連續三年被評選為區縣級“三好學生”的本市學生和在本市借讀的外地學生均有資格參加市級“三好學生”的評選。曾在外地借讀的本市學生,在借讀期間如獲得過相應等級的稱號,回到本市并在參評學校學習一年以上,也有資格參加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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