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11-10 12:58:29
摘要:小學三年級的暑假在姥姥家度過。由于旁邊有一片老平房在拆遷,經常能發現有意思的“寶貝”,我和伙伴們天天去拆遷工地上玩耍。一次,我發現了一個可以蕩秋千的地方,就很高興地找來繩子拴在…… |
在孩子們殷切的盼望中,暑假開始了。由于工作繁忙,孩子放假在家的安全問題讓父母非常擔心。近期媒體也頻頻刊登孩子溺水、失足墜樓、燙傷的消息,孩子們的暑期安全再次引起了人們的關注。那么,暑期應該如何遠離意外傷害?本期校園話題,幾位同學講述了自己的親身經歷,許多熱心的家長和老師也紛紛來信支招,提出了許多寶貴的意見和建議。希望本期話題能對大家有所幫助,平平安安地度過自己的暑假生活。
學生論壇
危險的地方,請做好警示工作
我是初一的學生,看了這期的話題,我想用自己的親身經歷來告誡大家,暑假里一定要注意安全。
小學三年級的暑假在姥姥家度過。由于旁邊有一片老平房在拆遷,經常能發現有意思的“寶貝”,我和伙伴們天天去拆遷工地上玩耍。一次,我發現了一個可以蕩秋千的地方,就很高興地找來繩子拴在上面與小朋友們一起玩,大家高興地玩了一個上午。可是,就在我準備蕩最后一次的時候,意外發生了。本來就被拆掉一半的墻垛經過大家一個上午的撼動,終于支持不住坍塌了,我被砸在了下面……等我醒過來,已經打著石膏躺在醫院里了,醫生說我是右腿粉碎性骨折。幸運的是,經過長時間的調養,我恢復了健康,并且沒有落下什么毛病。但是,丟掉的學習時間是補不回來了,我真是后悔極了。
在這里,我告誡同學們,暑假里自己一定要注意安全。同時,我也呼吁大人們多為孩子們考慮考慮。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現在想一想,如果當時拆遷工地上有人看守,或者哪怕只是做個警示牌,我也許就不會有那種遭遇了。(黑龍江省克東縣王小明)
安全教育要到位
去年暑假,我去農村的奶奶家,遇到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兩個十多歲的小男孩去水庫釣魚,其中一個不慎落入深水中。另外一個小男孩見狀,一時慌了手腳,既沒有設法營救,也沒有喊人救命,就這么眼睜睜地看著同伴在水中掙扎,直到沉入水底。這實在是一場不應該發生的悲劇。如果兩個小男孩事先能意識到玩水的危險性,這個悲劇就不會發生;如果岸上的小男孩當時能夠大聲呼救,同伴或許還會有救……只可惜,他們不僅沒有絲毫的安全意識,出了事故以后,就連最起碼的自救能力也沒有。
近年來,隨著青少年意外傷害事故的不斷增多,安全問題已越來越受到重視,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此也做出了相關規定。但是,很多學校和家庭對孩子的安全教育還是遠遠不夠的。上述事件說明,對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不能僅靠幾句泛泛的“注意安全”,還必須針對具體情況加以指導和訓練,想方設法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遼寧省普蘭店市第三十四中學程歆瑜)
關鍵是自己要當心
幾年前,我剛學會游泳沒幾天,就偷偷套上泳圈下了海。
因為自認已經學會了基本要領,所以就大著膽子下到了過腰深的水里,感覺真好!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檢驗一下自己的游泳水平,閉上眼埋頭游了起來。游得還真不錯,挺快的。我心里一高興,游得更起勁了……過了一會兒,我有點累了,決定休息一下。可一停下來,我就發覺不對勁:四周人怎么這么少?就遠處有幾個人時隱時現,而且使勁踩底也夠不著。這時,天突然變了,陰沉起來,海上也起了風。一個大浪砸下來,我覺得自己快要被嗆死了,游泳要領也忘得一干二凈,連蹬帶踢就是不動地方。我嚇壞了,不顧海水嗆進鼻子,歇斯底里地大叫:“救命啊!救命啊……”遠處一個正在往回游的叔叔聽見了,趕快轉身游到我身邊,拉著泳圈把我拖回了岸邊。
人們說:淹死的往往是會水的。看來不假。看看每年都會有青少年溺水而亡,我想說,即便我們學會了游泳,但水中的情況千差萬別,難以預料,所以提醒同學們吸取我的教訓,小心謹慎為好,游泳時最好有大人陪同。(河北省撫寧縣第四中學蘇佳男)
提高安全意識,要從平時做起
我是一名高中生。自從上學以來,每次放假學校都會發兩張紙,一張是成績單,另一張是暑假的注意事項。同時,班主任每次在宣布放假時,都會就暑假安全叮囑幾句。雖然如此,但我認為這其實起不到多大作用。每個學校都這樣做,可每年都會有學生出大大小小的意外事故啊!
之所以如此,還是在安全教育上存在問題。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應當建立安全制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我認為,暑期要遠離傷害,還是要從平時提高學生自身的安全意識下手。比如,學校可以在日常教學中增設安全教育課,教會他們避險的方法;家長則更應該經常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不要讓孩子參與危險的活動。總之,只有持之以恒,安全意識才能真正入腦入心,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網友樸浪)
老師觀點
假期,家長監護要到位
前幾天回老家,恰好遇到我認識的一對年輕教師夫婦給孩子上墳回來。提起孩子的不幸,夫妻倆滿臉的憂傷。
2005年7月的一天,夫妻倆因單位有事,把10歲的孩子放在家中。時值暑假,天氣較熱,孩子與伙伴去附近的水庫游玩,不慎滑入水中溺水而亡。事情雖已過去兩年,但夫妻倆仍未走出痛失愛子的陰影。
由此,我還想起另一件事。去年暑假,幾個孩子在一起玩,有一個提出要到地窖里乘涼。因地窖內缺氧,下去的孩子癱倒在地。一名中學生聞訊后下去救人,結果,孩子被救出后,這名中學生卻因腦缺氧時間較長而落下了后遺癥。
這兩件事都發生在農村。確實,由于安全教育不到位及家長忙于農活等原因,農村孩子在暑假發生意外事故的比例較高。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除了學校加強安全教育外,在學生放假在家的這段時間里,家長的監護一定要到位。要時常教育孩子不要到危險的地方去,提高安全防范意識。此外,即便自己有事外出,也一定要把孩子托付給別的成年人,不能讓孩子處在無人監護的狀態下,這是很危險的,也是不符合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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