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11-10 14:54:21
摘要:從2002年11月15日起,國家開始施行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網吧、電腦休閑屋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同時,這些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應當在入口處的…… |
前天,晨報熱線接到了一位母親的來電。這位母親無奈地在電話中告訴記者,自己的孩子今年10歲,最近正好放暑假,平時白天一個人在家。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卻發現孩子白天并不待在家里,因為每次給家里打電話,總是無人接聽,有時下班回家后還發現,為孩子準備的午飯也還沒有動過。問孩子去哪了,他總說去同學家玩了。
讀者反映:
孩子從早到晚在網吧
孩子白天到底去了哪里呢?這位母親決心一探究竟。于是上個星期的一天早晨,她特意向單位請了假,但仍裝出像往常一樣去上班的樣子。出門之后,她便躲進了附近的一家小店中,等孩子從家里出來后,這位母親大吃一驚———原來孩子出門后沒多久,便拐到一家網吧去了。
為了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母親并沒有立即進去把他從網吧中拉出來。沒想到的是,孩子回家時已是晚上6點。從早上8點進網吧算起,孩子一天在網吧中度過了10個小時。當她告訴孩子看到他進了網吧時,孩子終于承認,放假這半個多月來,每天都要去這家網吧,主要是玩網絡游戲,或者與同學進行網上聊天,而且他經常是和同學約好一起去網吧聯網打游戲。
“孩子一個人放假在家,我未能給孩子安排一個豐富多彩的暑假生活,他確實沒有什么東西可以玩,這是我的疏忽。”但是,這位母親在電話中對這些網吧提出了質疑:“國家不是有規定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網吧,網吧也必須對顧客實行身份證登記嗎?為何這些網吧還敢讓未成年人進入呢?”
【相應政策】
從2002年11月15日起,國家開始施行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網吧、電腦休閑屋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同時,這些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應當在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志,并要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對、登記,違者將受到罰款、停業整頓、吊銷經營許可證等處罰。
如今又正逢暑假,學生都放假在家,網吧里還有未成年人嗎?記者為此就讀者反映的一些網吧進行了調查。
記者調查:
入網吧沒身份證也無人管
時間:昨天下午4點10分地點:
“來來網網”網吧
記者于昨天下午走訪了新村路附近的3家網吧進行調查。
記者首先來到的是位于新村路518號的“來來網網”網吧。
在門口的廣告牌上,寫著“快樂從這里開始”。進門后,記者便看到服務臺上醒目的貼著“上網前,請您登記身份”的字樣。記者隨后向服務員說自己要上網。對方表示要出示身份證,可是,當記者表示忘記帶身份證后,對方并沒有表示不能上網,而是在交付10元錢押金后,便給了記者一張上網卡,整個過程中,服務員都未再向記者要求任何身份登記。
進入網吧后,記者在一個角落里發現了兩個中學生模樣的孩子。記者便坐在他們旁邊的電腦上上網,以下是記者與其中一個孩子的對話。
“小朋友,今年幾歲了?讀幾年級啊?”
“15歲,開學就上初三了。”
“有身份證了嗎?”
“沒有。”
“為什么來這里呢?”
“放暑假了,一個人待在家里好無聊,沒人說話,也沒人陪我玩。”
“平時經常來這里嗎?來這里干什么呢?”
“基本每天都來這里上網聊天,或者打游戲。”
“一般玩些什么游戲呢?”
“網絡游戲,像《奇跡》、《魔獸世界》等,有時下下棋。”
“每天來幾個小時呢?”
“兩三個小時吧,反正有空就來這里玩。”“你爸爸媽媽知道你來這里嗎?他們有什么意見嗎?”
“知道,他們也沒說什么。”
“哇塞!太棒了!”孩子忽然叫了起來,原來是他又贏了一盤。望著孩子專注的神情,記者忽然感到有些無奈,又有些悲哀,但也不好意思再去打擾這個玩興正濃的孩子了。
時間:昨天下午5點15分地點:華靈路1號“寶辰”網吧記者又來到了位于華靈路1號2樓的“寶辰”網吧。雖然記者在這里沒有看到未成年人的身影,但當記者提出要上網時,網吧服務人員同樣未要求記者出示任何身份證件,而服務臺上,則清楚地擺放著“上網前,請出示身份證”的標志。在這里,記者打開一臺電腦,上面馬上跳出了網吧管理條例的內容摘要,仿佛在嘲笑網吧的經營者在明知故犯。
網吧內還在賣香煙
時間:昨天下午4點50分地點:西鄉路一網吧在離“來來網網”不遠的另一家網吧,西鄉路288號上的一網吧。一進門,記者便聞到一股濃重的煙味。在墻上,記者看到同樣貼著“上網前,請登記身份”的字樣,記者首先對服務人員表示沒有身份證,但對方毫不在意地說:“沒關系,交錢就行。”記者在交納了10元錢押金之后,輕松拿到了上網卡。
這里是一派熱鬧非凡的景象,其中十幾個學生模樣的孩子正戴著耳機對著電腦屏幕,不時爆發出一陣陣的呼喊,一副如癡如醉的模樣。記者看到,這些孩子的電腦屏幕上大都是些《魔獸世界》等游戲。記者在一個孩子的身邊坐下,一問才知道這個孩子今年才14歲,是偷偷來這里玩的。在與記者的交談中,這些孩子透露,這里上網,從來不看身份證,所以暑假期間,他們成群結隊來上網。
在結賬時,記者看到門口服務臺除了出售餅干、飲料等食品外,還出售香煙。而在《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中,則明確規定網吧中“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煙并懸掛禁止吸煙標志”。更令記者感到驚訝的是,在一樓通向二樓的過道和樓梯口,有網吧的攝像探頭,記者在服務臺的另一臺電腦上則看到了監控畫面。“這些監控探頭究竟是為誰而設的呢?”記者不禁納悶。
三次采訪,所發現的情況卻不容樂觀,特別是網吧身份登記制度幾乎是形同虛設。目前正值暑假,望有關部門能加強對網吧的管理,讓孩子們度過一個愉快而健康的暑假,同時,也希望各網吧嚴格自律,遵守國家的有關法令法規,給孩子們營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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