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09-12-04 15:47:05
近日,北京大學在部分省市試行“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的消息引起了社會的巨大反響。11月18日,教育部發出緊急聲明:“北大的這一做法是對中國高考制度之改善的積極探索,為各類優秀學生提供了有益條件。”北大此舉的最大意義是高考制度改革終于邁出了小小一步,但細究起來問題多多。
問題一:“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對非名校的優等生不公平
這種不公平顯而易見:被挑中的中學都是各省市名列前茅的重點中學,是國家或地方給予了大量資源等傾斜做法堆砌出來的“名校”,而非市場競爭的結果,這些“名校”學生,有最好的老師和學習條件,他們的成績有多少應該歸功于這些傾斜政策而不是自己。大量的非重點中學特別是農村中學一開始就是輸家。毫無疑問,相比來自農村或非重點中學的學生,就算一樣成績,后者有更大的潛力。因此,很多美國名牌大學在錄取時,更傾向于錄取一些偏遠的、辦學條件差的、非名校的優秀學生,相信他們在更好的教育條件下會取得更大成就。從全局來講,這種措施更具公平性。
問題二:操作過程難以避免不公平
批評相信高考制度的聲音多不勝數,但大家都有驚人一致的共識:高考縱有千般不好,現在還沒有其他可以取代的更好的辦法,何故?公平耳!半分之差定成敗,愿賭服輸,誰都沒有異議。文革期間上大學也是推薦制,哪些人能上?相信大家都有答案。雖然眾目睽睽,能否杜絕暗箱操作和關系網的強大慣性?
問題三:對學生的評價系統不成熟
同一層次的學生,為什么甲被推薦而乙不行?背后的評估系統能否服眾?我們有這樣的系統嗎?針對這些質疑,有些“被資格”的校長已經想好對策,而且廣而告之:組織“評選委員會”,大家投票,我只是當眾簽字,有責任是大家的。聽起來是否有點像“招投標中心”?連在紀委密切監督下的“工程招投標”都有強大的潛規則,誰能保證評選委員會的公正和清白?歸根到底,社會的誠信體系和監督體系沒有建立,好人在某種條件下會是壞人,好制度會變成壞制度。
那么國外大學是如何做的?
以美國為例,美國大學多是自主招生,SAT(所謂的美國高考)、托福(外國學生需要)、平時成績都作為綜合指數,更為重要的也是招生官員最為看重的,是本人在自己的個人陳述(ESSAY)里所顯現的性格、素質、背景和志向,此外,找個合適的推薦人來寫推薦信。事實上,美國的推薦信制度已經成為人才流動的一個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高中畢業申請大學時,由班主任為每一位學生起草并經校長簽名的推薦信直接寄到大學招辦。這封推薦信,其舉足輕重的作用,家長們、學生們人人皆知。有些學生會再找到了解自己特長、品性的老師、朋友寫額外的推薦信,推薦人一般會把寫好的“推薦信”封好,然后再由被推薦人交給要求提供推薦信的院校。為保公正,被推薦人通常是不能看到推薦信的具體內容。而對于推薦人而言,他們通常會很認真地對待“寫推薦信”的事,不會作假,拿自己的“聲譽”當兒戲。因為在西方,個人的“誠信”、“聲譽”被看得十分重要。這是誠信體系減少社會成本的最大好處。推薦信固然重要,但沒有一刀切地起到“減30分”的作用,錄取以否,全操之于校方的錄取官員。很少聽說有那個學校因為錄取而出丑聞的。何故?誠信體系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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