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襄樊市教育局 作者:中考網整合 2010-02-12 14:01:40
襄教文〔2009〕168號
市教育局關于印發《襄樊市2010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教體)局,市直各中學:
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教育局制定了《襄樊市2010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09年12月30日
襄樊市2010年初中畢業生
學業考試實施方案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考試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襄樊市2010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堅持有利于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促進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有利于高中階段學校選拔合格新生。
二、考試形式及內容
學業考試分為考試、考查、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考試、考查全市統一組織實施,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由各學校組織實施。
(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合卷)、文科綜合(思想品德、歷史、地理合卷)。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單科單卷,每科卷面總分為120分;理科綜合卷面總分為120分,其中物理60分、化學40分、生物20分;文科綜合卷面總分為120分,其中思想品德50分、歷史50分、地理20分。考試科目滿分為600分。
(二)考查科目:體育(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科目以現場測試為主,其中體育(體育與健康)40分,理化生實驗操作30分。考查科目成績按比例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
(三)考核科目: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含勞技、職教)、地方課程(含“三防一獻”、環境教育、人口理論教育、國防教育等)。考核科目可采取筆試(開卷或閉卷)、成果展示、才藝表現等多種方式進行。考核科目成績按A、B、C、D、E五個等級進行評定。
(四)綜合素質評價:按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的內容,對學生進行全面紀實性評價。每個方面分A、B、C、D四個等級。
三、成績呈現方式與運用
考試科目成績以等級和分數方式呈現(根據全市考生考試分數構成情況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將考生成績劃分為高分段、中分段和低分段,高分段和低分段考生的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中分段考生的成績以分數方式呈現);考查科目、考核科目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初中畢業生畢業標準由各縣(市)區教育(教體)局根據考試、考查、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確定;各類高中錄取標準由市教育局根據考試、考查、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結合各類高中招生計劃情況確定。
四、考試命題
1、以國家課程標準為依據,以現行教材和市教研室編寫的《2010年中考說明》為主要內容。試題注重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的基礎知識和技能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收集與處理信息的能力,力求提高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
2、試卷及其答案表述規范,用語準確。試卷結構層次清楚,各年級內容占有比例適當,難易適度。文科類科目嚴格控制客觀題的題量,理科類科目加強實驗能力考查,語文、英語加強學生應用語言能力考查。
3、體育(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現場測試、考核科目及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和辦法另文通知。
五、考試時間
1、考試科目考試時間為2010年6月20~22日。
2、考查科目現場測試時間為2010年4月。
3、考核科目考核時間及綜合素質評價由各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自行確定,2010年4月底以前結束。
六、考試管理
建立在市教育局領導下,市教育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有關單位參與,分工負責、統一管理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制度。
考試科目的命題、考試、閱卷、成績管理與發放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考試科目2010年繼續實行網上閱卷。
考查科目理化生實驗操作現場測試由市教育技術裝備站負責組織實施;體育(體育與健康)現場測試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考核科目由市教研室制發標準,學校組織實施,縣(市)區教育局進行抽查和評估。
考試、考查成績均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管理與發放。考核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管理。考試、考查、考核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均記入學生中考檔案
主題詞:基礎教育初中學業考試方案通知
襄樊市教育局辦公室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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