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峽教育報 作者:張敏 2010-04-15 14:35:21
等級學科:分ABCD四個等級
定向生指標:占正常繳費生計劃數50%
普高同分考生:將全部錄取
海峽教育報4月15日訊:4月14日,福州市教育局出臺《2010年福州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對2010年中考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及資格、中考考試時間、初中畢業認定、志愿填報、照顧加分政策、錄取等內容作了詳細規定及說明。
據了解,今年中考語文、數學、英語3科成績按原始分記載;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按A(85-100分)、B(70-84.5分)、C(60-69.5分)、D(0.5-59.5分)等級記載;報考省一級達標校,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要求達到B級(含B級,下同)以上;
普高錄取時,同分考生將全部投檔錄;定向生指標為正常繳費生計劃數50%,須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報;福州一中、師大附中、福州高級中學這三所達標普高將繼續在提前批面向八縣招生。
報考達標校等級學科有要求
報考市區省一級達標校和八縣(市)一中,思想品德、物理、化學3科成績不能有C等級(即AAA、AAB、ABB、BBB),且體育成績B級(含B級,下同)以上。
報考省二級達標校,思想品德、物理、化學3科成績不能有2科及以上C等級(即一級達標校的四個等級組合和AAC、ABC、BBC);體育等級要求為:市區省二級達標校為C等級以上;八縣(市)的省二級達標校為B等級以上;
報考省三級達標校,思想品德、物理、化學3科成績不能有3科C等級(即一、二級達標校的七個等級組合和ACC、ACC、BCC),且體育為C等級以上。
定向生占正常繳費生計劃數50%
報考定向生的考生要求為:戶籍(截至2010年5月11日)在本地,學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級(具體時間為:2008年1月1日~2010年6月20日)三個學年均在該校學習的初中應屆畢業班學生。
定向生錄取,在正常繳費統招生第一次第一志愿所劃投檔線下20分以內,以初中學校為單位按語、數、英三科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未招滿的剩余指標調整為正常繳費統招生指標,進行第二次錄取。
另外,定向生錄取對思想品德、物理、化學、體育4科成績等級要求不變,只降低語文、數學、英語3科的總分。
普高同分考生全部錄取
今年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同分考生全部投檔錄。晃迥曛聘呗毎啵ê瑤煼额悾┩挚忌鷮炏韧墩咭幎ǖ耐葪l件下優先錄取的考生,在招生計劃未完成情況下,依次按數、英總分、數學單科成績的高低順序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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