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太原晚報 晚霞 作者:—— 2010-04-22 09:46:01
太原晚報訊:市教育局21日公布《太原市2010年初中學業考試(體育部分)工作實施方案》。今年中考體育考試將采用各縣(市、區)教育局抽調考務人員交叉監考的方式組織進行,考試期間將對考務人員實行全封閉式管理,確保中考體育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試時間
全市中考體育考試時間5月7日至5月24日進行。具體為:5月7日至5月11日:小店區5月7日至5月10日:清徐縣5月7日至5月9日:晉源區5月10日至5月11日:陽曲縣5月11日至5月14日:萬柏林區5月12日至5月16日:杏花嶺區5月12日至5月14日:尖草坪區5月15日至5月17日:古交市5月18日至5月19日:婁煩縣5月15日至5月18日:迎澤區。
各學校考試時間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具體安排。緩考時間為5月24日。
免考和緩考
對完全喪失運動能力不能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殘疾學生(殘疾必須是肢體殘疾,如坐輪椅),可免予體育考試。考生體育成績按30分計入初中學業考試總分。
對患有腎病、心臟病等免修體育課的考生及因骨折或其他疾病手術后確實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免予體育考試。考生體育成績按18分計入初中學業考試總分。
臨時傷、病、女生月經期等原因暫時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申請辦理緩考手續。緩考全市統一組織進行。
考務管理
考試器材統一使用智能型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設備。立定跳遠測試儀、坐位體前屈測試儀、握力測試儀、體重測試儀、實心球由市教育局統一配備,跳繩由考生自備(也可選擇考場提供的跳繩),其他測試所需器材由各縣(市、區)教育局配備。
每組考生測試完一項后,當場宣布成績,待每組考生無異議后,由工作人員帶入下一測試地點。考生成績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程序和辦法公示無異議后生效。
每個考場必須按照規定在考場外醒目位置設立公示欄,將《體育考試評分標準》、《體育考試操作流程》和《考生成績記錄單》張貼公示,方便廣大考生和家長監督。
三個項目都測試完畢的考生,不得再申請參加緩考。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在考試工作結束后3日內向考生公布體育考試成績。如考生對成績有異議,可于5月25日到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填寫申請復查,逾期不予受理。各縣(市、區)教育局于5月26日至27日到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復查成績。5月28日向申請復查的考生反饋復查結果。
17部監督電話
太原市教育局:4223097
30865804225970
迎澤區教育局:4159659
杏花嶺區教育局:4044971
小店區教育局:7176976
萬柏林區教育局:6190940
尖草坪區教育局:60350626033070
晉源區教育局:6592252
古交市教育局:51429915214664
清徐縣教育局:5722241
57225905722804
陽曲縣教育局:5521263
婁煩縣教育局:5321099
違規考生的體育考試成績將按零分處理,并對涉及的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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