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作者:林江麗 郭菲 2010-06-04 10:54:27
濟南時報訊:無論是初二學業水平考試還是初三學業水平考試,我市都定下了不可輕觸的“硬杠杠”。考生要嚴格遵守考場要求,不要因大意違規影響考試。按照要求,用紅筆或鉛筆答卷(鉛筆畫圖除外)、作弊雷同試卷等都將會導致考生試卷被判零分。
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考生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以其他形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試卷將扣10分。考生答題一律使用藍色或黑色的鋼筆、簽字筆、圓珠筆。考生如果用紅色筆或鉛筆答卷(鉛筆畫圖除外),試卷將判零分;考生如果用藍、黑色筆答卷,但用紅色或鉛筆改動,其改動部分也將不得分。
考生在考場內要遵守考場秩序,考生在考場內吸煙或喧嘩,影響考場秩序,除給予批評教育,同時將其試卷扣20分。批評教育無效者,其試卷判零分。擾亂考場秩序、威脅監考人員人身安全的考生,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初三考生將取消當年升學資格。提前答卷或考試結束仍繼續答卷,被警告一次者,試卷扣20分,兩次者扣40分;警告兩次仍繼續答卷者,試卷判零分。
為保證公平公正,我市將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的作弊行為進行嚴查。按規定,在考試中,交頭接耳或偷看他人答卷者,除給予批評教育,同時將其試卷扣20分。批評教育無效者,其試卷判零分。考生夾帶資料、小抄(包括書寫在身上的小抄)或攜帶手機(如移動電話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考試開始后一經發現,其試卷判零分。抄襲他人答卷、傳遞紙條或有意將自己答案交他人抄襲者,其試卷判零分。試卷交上后,經閱卷領導小組審定,確屬作弊雷同卷,其試卷皆判零分。考生互換試卷、互換考號、替答試卷或接受場外答案作弊者,其試卷判零分。
另外,對冒名頂替行為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初三考生將取消當年升學資格。如果頂替者是在校學生,將給予紀律處分,是在職職工的,將通知所在單位并建議給予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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