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三峽新聞網 作者:李婭 2010-06-30 14:31:31
昨日,市教育局下發通知,對2010年宜昌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進行部署。市教育局強調,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堅決防止“超計劃、超分數、超范圍”招生的“三超”現象。
根據成績,分流填志愿
中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評定結果公布后,考生按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兩個分流方向填報分流方向卡;分流到普通高中的考生,根據本區域的學業統一考試等級人數、綜合素質評定結果、高中招生計劃及本人的實際愿望等填報相關學校志愿。填報普通高中未被錄取者,可再次選擇就讀中職。
考生應按批次填報志愿,志愿批次依次為省級示范高中(含縣市區一中)、市級示范高中、其它普通高中,考生可自由選擇填報。下一批次的上線考生可以填報上一批次的學校志愿,志愿一經填報不得更改。
考生分流和志愿填報由考生所在學校組織,考生自主選擇,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干預考生自主填報志愿,不得更改考生已填寫的志愿,不得截留、瞞報考生志愿表及相關報名材料。
差額投檔,擇優錄取
學校錄取時實行按批次錄取。各批次的錄取分數線按該批次招生計劃110%的比例劃定。各校應嚴格按照考生填報的志愿和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志愿充足的學校可實行差額投檔,第一志愿不足的學校應按第二、三志愿依次錄取,直到完成招生計劃。
個別學校因批次線上志愿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可降低分數線在下一批次有志愿的考生中降分錄取,直到完成招生計劃。
當考生等級分相同時,重點參考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思品、歷史、地理、生物等統一考查學科的成績。
城區中考錄取分三批進行
昨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今年城區普通高中的錄取仍按三批進行。
分別為:第一批,夷陵中學、市一中、葛洲壩中學(市二十中);第二批,市二中、市外校、三峽藝術高中、田家炳中學(市十三中)飛苗班;第三批,其他各類普通高中學校,包括市七中、市田家炳中學(市十三中)、市十八中、市二十一中、金東方學校、宜昌英杰、博文學校、天問學校、金海學校。
市教育局提醒,報考夷陵中學“宏志生”和宜昌市一中“陽光生”的考生志愿填寫在第一批學校志愿欄內。該類考生須同時按照“宏志班”、“陽光班”招生的有關文件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并報送相關材料。報考三峽藝術高中的考生,應是參加了該校專業測試且成績合格的學生,其志愿填寫在第二批學校志愿欄內。
凡報考擇校志愿的,其志愿應按“××學校(擇校生)”樣式填寫。報考夷陵中學“中英班”的考生應在第一批學校志愿欄內填寫“夷陵中學(中英班)”。該類考生須按照學校的規定參加面試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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