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百度文庫 2010-08-30 16:54:30
第七章熱的現象 7.7我們受得住多高的熱?
人類耐熱的能力,比普通所想象的要強得多。南方各國人民能忍受住的溫度,比我們住在溫帶的人認為無法再忍受的溫度要高得多。澳洲中部夏天的溫度在陰影的地方常常高到攝氏46度;最高甚至到過攝氏55度。輪船從紅海駛入波斯灣的時候,船艙里雖然不斷地通著風,里面的溫度仍然高到攝氏50度以上。
地面上,在自然界里見到的最高溫度,沒有超過攝氏57度的。北美洲加利福尼亞一個名叫“死谷”的地方,曾經測定有過這樣高的溫度。
剛才所說的溫度都是在陰影里測量出來的。讓我順便解釋一下,氣象學家為什么喜歡在陰影里而不喜歡在陽光里測量溫度。原來只有放在陰影里的溫度計測出來的才是空氣的溫度。如果把溫度計放在陽光下,太陽就會把它曬得比周圍空氣熱得多,因而溫度計上所指的度數就不再是周圍空氣的溫度了。所以如果用放在陽光里的溫度計來測溫度,那是一點意義也沒有的。
已經有人用實驗方法測出了人體能夠忍受的最高溫度。原來在干燥的空氣里,把人體周圍的溫度極慢極慢地增高,人不但能忍受住沸水的溫度(攝氏100度),有時候還能忍受住更高的溫度(一直高到攝氏160度)。英國物理學家布拉格頓和欽特里為了實驗,曾經在面包房的燒熱的爐子里停留過幾小時,就是證據。丁達爾也曾經指出過:“人如果停留在空氣的溫度熱到可以燒熟雞蛋和牛排的房間里,還是可以安全無害的。”
那末,人怎樣會有這樣高的耐熱能力呢,原來人體實際上是不接受這樣的溫度的,它還保持著接近正常體溫的溫度。它用大量出汗的方法來抵抗高溫;汗水蒸發的時候,能從緊貼皮膚那一層空氣里吸取多量的熱,使這層空氣的溫度大大減低。不過要人體能夠忍受高溫,唯一需要的條件是:人體不能直接接觸熱源,而且空氣必須干燥。
許多人有過這樣的經驗,盛夏溫度達到三十度以上,比之黃霉天溫度只有攝氏二十多度反而更容易忍受。原因當然在于黃霉天濕度高,而盛夏的濕度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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