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報合 2010-09-27 10:20:18
■資助標準:在1000元至3000元范圍內可分為2到3檔
■資助面:東部地區為10%、中部為20%、西部為30%
財政部、教育部日前發文,決定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
近年來,國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斷完善助學政策體系,大幅度增加助學經費投入,全面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向全部農村學生提供免費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安排部分彩票公益金用于普通高中助學,并逐步對中等職業教育實行免學費政策,較好地解決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但目前我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多數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尚未得到有效資助。
兩部委在共同發布的《關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的意見》中指出,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優化教育結構,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有效手段,對于完善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促進教育公平,具有重大意義。
根據兩部委意見,我國將按照“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基本原則,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學校減免學費等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從制度上基本解決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
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占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財政部、教育部根據生源情況、平均生活費用等因素綜合確定各省資助面。其中,東部地區為10%、中部地區為20%、西部地區為30%。各地可結合實際,在確定資助面時適當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
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000元至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到3檔。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
此外,將建立學費減免等制度。普通高中要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并進一步落實、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高校助學金標準 今秋升至3000元
新華社電財政部、教育部26日聯合發布消息,決定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上調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將平均資助標準由年生均2000元上調至3000元。
兩部委表示,此次上調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旨在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關于“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建立國家獎學金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要求。上調標準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原定比例分擔。
此外,財政部透露,中央財政已于日前下達專項資金13.18億元。此項政策惠及430多萬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有效地幫助他們解決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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