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安晚報 2011-09-26 10:52:36
隨著2012年中考的臨近,各省市針對中考生也設定了各種不同政策近日,合肥市下發了關于治理亂收費的實施意見,從2012年秋季開始,以學校為單位,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將從目前的30%下降到20%。
實施意見重申,達到擇校分數線的學生,繳納擇校費后不用再交學費,而且擇校費按學期收取,學校不得跨學期收費,這樣也減輕了家庭的經濟負擔。此外,學校的收費標準也是跟著學校定位的改變而調整,普通高中被評為示范高中后,學費和擇校費則按照物價部門重新核定的標準收取。同樣,如果高中學校示范稱號被取消了,那么學費和擇校費標準也要隨之發生改變。同城范圍內包括縣域內的普通高中學生嚴禁借讀。
除了高中收費將會少一些外,中小學嚴禁向學生收取與入學掛鉤的任何費用;嚴禁以“贊助費”等方式變相收取擇校費。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與所在地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享受同等政策;城市低保家庭學生同步享受“兩免一補”政策。此外,各類幼兒園不得在正常開園時間內舉辦任何特色班、興趣班、實驗班,正常時間外辦班必須按規定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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