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建甌市招生考試中心 作者:葉子靜 2012-03-06 15:28:21
關于建甌市2012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報名的公告
2012年建甌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報名工作將于3月12日開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的基本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九年級畢業升學考試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教育有關法規;
(2)戶籍在本市轄區、身體健康、未婚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3)戶口新遷入我市的考生,須同時具有我市初中學籍,且在我市初中學校學習達一年以上,否則,按非建甌籍考生申請在我市報考;
(4)為了鼓勵外來人口到我市從事經濟建設,非建甌戶籍的考生,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回戶籍所在地報考的,可申請報名參加我市中考,但只能填報除一中、二中以外的其它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中專學校志愿。
(5)建甌駐軍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市引進的高級科技人才、規模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的子女;烈士、地質、礦井、支邊、持有客商證的客商人員的子女,允許報名參加我市中考且可填報我市任何一所高中學校志愿;
(6)無戶籍考生(視同非建甌戶籍考生),可報名參加我市中考,但只能填報除一中、二中以外的其它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中專學校志愿。
(7)報考部分職業院校還須具備院校公布的報考條件。
2、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八年級地理、生物會考報名
(1)建甌戶籍的八年級在校生(含外出就讀);
(2)非建甌戶籍,在本市轄區學校就讀(含借讀)的八年級在校生;
(3)具有九年級報考資格的,申請地理、生物補考(重考)的考生。
3、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高級中等學校在校生;
(2)被高級中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到報名結束之日不滿一年者(不含未成年考生);
(3)被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受罰年限未滿者;
(4)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時間與辦法
1、報名時間:九年級3月12日—16日;八年級另行通知;
2、在校初中畢業生持本地戶口到學籍所在學校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3、社會考生在市招生考試中心指定的考生戶籍所在轄區的中學報名;
4、按規定繳交考試報名費。
三、報名材料
(1)本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或居民身份證(附復印件);
(2)往屆初中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初中畢業證書(附復印件);
(3)部分考生報名時還應具備以下材料:
a、在建甌以外就讀回原籍報考的考生,須提供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材料;參加過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2011年八年級地理、生物結業會考的考生須提供由考試地招生辦(招生考試中心)出具的成績(含原始成績、等級)證明;
b、初中階段讀四年以上(含四年)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有效的學籍變動證明材料;
c、已正常辦理轉學手續的考生須提供經市教育局批準蓋章的轉學申請表復印件;
d、符合注意錄取條件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此項材料于辦理注意錄取手續時上交)。
四、一中、二中定向生資格
(1)考生戶籍、學籍均必須在建甌市轄區范圍內;
(2)考生七至九年級必須在學籍所在校就讀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含初中階段讀四年及四年以上的應屆畢業生);已正常辦理轉學手續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具有現就讀學校的定向生資格;
(3)考生填報普通高中志愿欄中,第一志愿已填報建甌一中統招志愿;第一、二志愿已填報二中統招志愿。
建甌市招生考試中心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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