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葉子靜 2012-09-05 09:15:02
9月1日,青島市收回了全市中小學對外承包的食堂,達不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A級的食堂停止經營,并首次建立了學校領導干部、教師、家長等輪流與學生共同就餐制度和學校食品安全問題校長“第一責任人”追責制度。這一系列舉措受到家長、學生和社會廣泛贊譽。
須自主經營:
青島市規定,中小學校食堂必須由學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自主經營,并取得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發放的餐飲服務許可證,且須達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的最高標準A級單位,才能允許經營,達不到A級單位的學校食堂要立即停業,整改合格后方可經營。沒有食堂的學校,可向社會招標配送餐單位。配送餐單位必須具備三項條件:一是必須取得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發放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并注有“學生營養餐”的許可項目;二是必須達到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發放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A級單位”;三是嚴格通過招投標程序確定供餐單位。
“我曾經進行過調研,青島市區的中小學學校食堂中,61%是學校自辦,剩下的39%則是校外企業和個人承包經營。”青島市人大代表、民進青島市委秘書長林光琳一直都在呼吁要讓承包退出學校食堂,“將學校食堂對外承包實際上就是把食堂變成營利機構,就可能有不法分子把隔夜飯賣給學生,食堂關乎學生們的身體健康,絕不應該成為掙錢工具”。
作為一所寄宿制普通高中,多年來,青島58中學食堂一直是學校自主管理,在就餐問題上深受學生和家長的稱道。該校專門返聘了一名認真負責的退休工會主席管理食堂。食堂采購、出納等管理人員均是學校的正式職工,廚師、服務人員從社會上招聘,學生、教師吃得放心,也打消了家長的顧慮。
首行追責制:
“學校食堂應該把伙食搞好,保證餐食質量,改善就餐環境,讓那些小商小販沒有市場。”青島市教育局副局長隋志強告訴記者,學校食堂自主經營后,食品安全的關鍵在于學校各級領導干部能夠嚴格落實各項規范,保證青少年生長發育對熱量和各種營養素的需要,使學生餐真正變成放心餐。
青島市除了對學校食堂的資質進行規范外,還率先要求建立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提出發生中毒事故后,將層層追責。其中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長、部門負責人是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食堂管理員是學校食品安全的主要責任人。
青島市要求,各級教育部門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對各單位的年終工作目標考核,對年內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對負有責任的有關人員,視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且造成重大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建監督機制:
記者了解到,以往學生午餐吃的什么,家長都要詢問孩子才能知道。從今年秋季新學期起,青島市中小學都成立了學校膳食管理委員會,該委員會由校領導、食堂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家長等成員組成。負責對學校食堂管理、飯菜質量價格、品種口味營養、服務態度等方面進行日常監督,并參與對食堂和配送餐單位的年終考核。青島市還明確要求,各校要建立學校領導、中層干部輪流到學生食堂與學生共同就餐制度,每天至少有一名班主任與學生一起就餐,班主任外出時,學校要安排一名任課教師與學生一起就餐。
“寧可不盈利,也要讓學生吃飽、吃好,讓家長放心、安心。”青島市教育局局長徐劍波說,學校肩負的育人責任是多方面的,關懷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是每一個教育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
“膳食委員會這一制度在我區已經實施了半年多,其中學生監護人代表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家長們參與性很高,普遍反映都很好。”青島市市北區教體局局長柴清林告訴記者,該區的中小學都已建立了主要由家長代表組成的膳食委員會,讓家長來為學生的午餐把關,此舉增加了校園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和透明度,迎來一片喝彩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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