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葉子靜 2012-09-13 11:09:04
今年,省教育廳、省政府糾風辦等七部門聯合制定的《貴州省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實施方案》明確表明,貴州將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這意味著,備受爭議的公辦普通高中擇校收費將在貴州成為歷史。
你覺得擇校現象應徹底消失嗎?昨日,讀者和網友參與了本報的調查討論。
59%擔心金錢腐壞教育
讀者135xxxx5321:初中生就應該刻苦勤奮,憑自己的實力升入好高中。考不進好學校就用錢來擺平,這種“分數不夠錢來湊”的行為,無疑會破壞教育的公平競爭,唯錢是舉,造就了成績不好學生的依賴性,也傷害了大多數考生的利益。取消高中擇校收費,是提高普高整體水平,保持教育資源的平衡,促進教育公平的好舉措。支持!
讀者139xxxx1568:高中擇校收費的徹底消失,對于一部分孩子和家長來說無疑是個利好消息。教育如果存在不公平,對今后走入社會的學生成長很不利,咱支持徹底取消。
讀者151xxxx2603:只要扯上錢,原有的公正公平就會明顯傾斜,所以我一向對擇校有異議,支持取消。雖然擇校過程緩解了學校各項投入的不足,又給成績不達標者一息機會,但要從根子里解決“老師安心教書,學生放心讀書”的問題,此舉顯然根底淺了些。
讀者187xxxx2363:這個決定很好,早就不應該設立擇校收費。要想成績好就要全靠自己去努力,奮發圖強才是根本,老師教育只是起個引擎作用,自己不努力等于零。取消高中擇校收費,也能減輕學生家長的負擔,同時減少生源的不平衡,讓學校減少不必要的擁擠,保護同學們的身心健康!
讀者138xxxx6319:“分數不夠錢來湊”,使得成績差幾個分數段的初中畢業考生通過“拼爹”,獲得擇校機會而進入優質示范高中,明顯破壞了公平競爭,傷害多數考生的利益。采用“三限”政策逐步取消擇校,顯然有利于促進教育公平,將有限的優質教育資源留給有實力的優秀考生是大勢所趨。
33%給學生留個機會
讀者151xxxx2033:我認為,既然高中教育已不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擇校就應當被允許。對學生來說,擇校的條件應通過考試來定;對學校來說,招收擇校生只應依據本校制定的錄取分數線,而不是收取擇校費。這樣做既符合政策之規定,又可滿足擇校生的心愿。
讀者151xxxx9392:給孩子這個難得機會,多收一點費有它的理由和優勢。家長絕不會把自己的孩子往亳無升學率的學校塞,總要經過周密調查,畢竟錢和孩子的前途都是令人頭疼的事,不可盲目擇校!
讀者139xxxx6199:讓孩子在一個師資力量強、學風和環境都好的學校學習,對孩子的學習有幫助,如果條件允許,能擇校還是走擇校的路好!
讀者135xxxx5682:我覺得還是要給孩子一個機會。以前我有個同學,初升高時沒考上高中,后來通過擇校進入高中學習,通過三年努力考上了重點大學。
8%不在意,很難說
讀者135xxxx9393:我的子女已經上大學了,取不取消高中擇校,對于我已經無所謂了。我只是感嘆,一項好政策,為什么總是姍姍來遲。
讀者138xxxx3949:我家孩子將來上重點高中的立足點在考分上,至于是否取消高中擇校規定,對我來說無所謂。
讀者139xxxx5453:該不該取消擇校?既難說,也好說。難說者,(一)如果取消,所有學生只能在戶籍所在地就讀,則教育落后地區與“發達區”的學生差距將會越拉越大;(二)保留擇校政策,則很多人會不惜一切地湊足高額擇校費,拼命趕往他們心目中的名校就讀,則地區間生源“失衡”,落后地區的學生人數越來越少,他們的教育該如何發展,畢竟也是個大大的問題。好說者,如果我們的整體教育水平足夠高,各地同樣能夠吸引優秀教育人才,則“擇校”就會是壓根兒不存在的概念;然而,這一天尚在期待中。
名詞解釋:
擇校費,又稱贊助費,一般是指因為某些中考、高考或小升初后,學生分數未達標,又對學區所在的學校不滿意的情況下,校方推出計劃外方案,對申請學生進行單獨選拔的現象。擇校收費出現的根本原因是教育不公平,少數名校集中了大量的優質教學資源。目前,擇校一般集中在教育發達地區,如各省省會以及相對于農村較有優勢的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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