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紫涵 2013-03-07 10:11:06
四點變化
南京市教育局從2012年10月份開始,對2013年中招政策進行廣泛地調研和論證。據了解,今年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繼續采取學業考試報名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名相結合的形式。繼續實行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政策。在政策保持穩定的前提下做了微調:
一是增加指標生招生計劃,促進初中均衡發展;減少擇校生招生比例,促進面向全體學生的發展。
今年在原有招收指標生高中的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幾所熱點高中招收指標生,使更多非熱點初中校的畢業生通過此項舉措進入名校學習,目前尚未確定哪幾所學校。
二是將公辦高中擇校生招生比例從20%降低到15%,取消借讀生。
公辦普通高中在完成統招生計劃后,方可招收擇校生,但不得招收同批次第一志愿能夠錄取的考生。招收擇校生應嚴格遵守“三限”規定(限分數:成績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上、學校統招線下15分內;限人數:比例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5%;限錢數:擇校費最高不超過3萬元,并不再收取學費)。民辦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擇校生。嚴禁公、民辦高中以借讀生等名義招生。在投檔控制線上生源不足的學校,征求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志愿后仍未完成計劃的,經市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降低該校的投檔控制線。對確有培養前途、專業加試成績優秀但中考成績未達規定控制線的特長生,由招生學校書面申請,經市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核,報市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準予破格錄取。
三是從今年起,只要符合“取得江蘇高中學籍并有完整的高中學習經歷”等規定的外省戶籍考生均可在江蘇省參加高考。
依據此規定,外省戶籍的初中畢業生在南京參加中考后,就可以繼續留在南京市就讀高中階段學校。
四是今年還取消了往屆生不能報考南京市科技、體育、藝術特長生的政策。
這項微調,使兩類特殊考生在中考中與南京市戶籍應屆畢業生擁有同等的招生錄取待遇。推薦:2013海南中招新政的12個變化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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