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紫涵 2013-03-27 16:44:24
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各直屬中學:
為做好我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省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粵教體函〔2012〕8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考體育的目的和要求
中考體育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貫徹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改革、完善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制度,促進社會、學校、家長對學生體質健康狀態的關心和重視,切實增強學生體質的重要措施。為此,中共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全面組織實施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并逐步加大體育成績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中考成績中的分量”。各區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體育考試安全防范措施,確保體育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成立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監督小組
人員組成:
市教育局紀檢室1人
市招生辦1—2人
市教育局體衛藝科2—3人
香洲區、斗門區、金灣區教育局各選派1人
職責:在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期間,派駐到各考區監督考試過程。
三、成立“免考、緩考、擇考考生資格鑒定小組”
組長:任金生
副組長:黃國強、李葵
成員:盛德海、曾文興、劉勇舟、劉旭新、官世敏、專業醫務人員2人
四、中考體育項目
2013年我市中考體育內容包括學生初中三年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下稱《標準》)測試成績及體育考試成績兩方面。
體育考試成績分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兩項:
1、必考項目——200米跑。
2、選考項目——在廣東省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項目——立定跳遠、投擲實心球、一分鐘仰臥起坐、一分鐘跳繩、籃球半場來回運球上籃五個項目中,由考生自主選擇一個考試項目,3月22—28日中考報名期間,考生必須同時在珠海招生考試網(www。zheec。net)上選定五個項目中的一項作為本人的考試項目,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五、中考體育成績計算辦法
(一)2013年我市中考體育成績100%(總分100分)由《標準》測試成績(占5%)和體育考試項目成績(占95%)組成。
其中:
1、初中三年級學生《標準》測試成績及格者得滿分,不及格者不得分。各學校將《標準》測試成績制成紙質(蓋單位公章)和電子文檔各一份,區屬學校先報區教育局匯總,區教育局和市直屬學校于4月30日前報送市招生辦。
2、體育考試項目成績取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兩科考試成績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二)社青考生
1、應屆生:中考體育成績計算辦法同上,《標準》測試成績由現借讀學校(蓋公章)提供。
2、往屆生:中考體育考試成績占100%(不須《標準》測試成績),其它同上。
(三)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成績計入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總分,體育科滿分為100分,折算為45分,計入中考總分。
六、考試規則及評分標準
(一)《標準》按照教育部規定執行。
(二)體育考試項目項目規則及評分標準執行《廣東省中考體育項目規則及評分標準》(參見附件1)。
七、免考、緩考、擇考規定
(一)經市殘疾人聯合會確認已喪失運動能力的傷殘學生或經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因身體健康問題不適宜參加體育活動者,均應按有關程序辦理免修體育課和免執行《標準》手續。已辦理免修體育課和免執行《標準》手續的學生可免體育考試,免修體育課和免執行《標準》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須記入學生健康檔案。此類學生可免體育考試,按體育考試滿分的60%折算后為27分計入中招考試總分。
(二)身體發育異常、嚴重營養不良及肥胖癥、畸型等(見附件1),但平時仍能上體育實踐課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擇考申請,經所在學校審核同意后,在我市規定的考試(或選考)項目中自行選擇力所能及的考試項目。選擇兩項考試的按實際考試項目成績得分的90%計算體育成績(平均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選擇一項考試的,按實際得分的70%計算體育成績得分。申請及審核材料須記入學生健康檔案。
(三)Ⅰ度的考生按擇考標準(見附件1)的要求可在體育考試項目中選擇自己力所能及的2個項目進行考試;Ⅱ度考生可選擇擇考或免考。
(四)考生臨時有嚴重病傷,具有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的考生,可申請緩考體育。申請緩考的學生必須持有關證明原件提前到我局招生辦和體衛藝科辦理緩考手續,經批準后方可緩考。
(五)凡符合免考、緩考、擇考規定的考生,需在珠海招生考試網上(www。zheec。net)填報相應的登記表(見附件3、4),填報后下載打印并附醫院證明,于3月22日前上交學校,學校審核同意后加蓋學校公章,市直屬學校直接交市招生辦,區屬學校交區教育局,各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加蓋公章,統一上交市招生辦,同時與中考報名在珠海招生考試網上進行選擇、確認。市招生辦接收免考、緩考、擇考報名截止日期為3月28日。
(六)經過我局“免考、緩考、擇考考生資格鑒定小組”鑒定,符合免考、緩考、擇考規定的考生名單,將在珠海招生考試網上進行公示。
八、中招體育考試的組織工作
(一)今年中招體育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設香洲(包括高新區、橫琴新區)、金灣(包括高欄港區)、斗門三個考區,分別由三個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本考區的考試及相關工作的安排,我局將派人到各考區監督考試工作。
(二)市直屬學校考生、社青考生(含往屆生和在外地借讀回我市報考的學生)參加香洲考區的考試,其考試的具體安排由香洲區教育局負責。
(三)考試時間:2013年4月8日—5月17日。具體考試時間由各區教育局自定,并于4月3日前將考試具體安排、秩序冊報我局招生辦和體衛藝科。
(四)各考場設正、副主考2-3名,紀檢干部1人。監考員(即裁判員)、監分員、評分員、醫務人員、后勤工作人員視實際情況而定。監考員應是參加過體育考試工作的熟悉業務、組織紀律性強、工作認真、作風正派的教育行政部門的干部和中小學體育教師。所有監考員需掛戴有編號的工作證上崗。
(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高度重視中招體育考試的安全問題,增強安全防范意識。考試前要做好考生的體檢工作,特別要對考生心肺功能作重點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嚴防傷害事故的發生。要求學生和家長實事求是,不能隱瞞疾病。考試時應加強考場的醫務監督,確保學生在考試中的安全。
(六)考試前學校應將考試時間、地點,考試規則及組織要求通知考生;考試時,學校要派責任心強的領導或教師負責帶隊,有組織地依時帶領考生赴考。
(七)要結合體育考試特點,加強科學指導。考試前學校應統一組織考生認真做好準備運動,考試后做好放松整理運動,要有效地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
(八)考試前各考場必須認真細致地檢查考試場地和器材,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出現差錯。考試時要做好安全保護工作。
(九)對在體育考試工作中不認真執行上級有關文件和本方案有關規定,造成學生成績差錯和傷亡責任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九、考試相關要求和說明
(一)考生必須持《珠海市2013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體育術科準考證》參加考試,無證者一律不得參加考試。
(二)考試前15分鐘,考生必須到指定考點集中,聽從監考員指揮。檢錄后,無特殊情況,考生不得擅離考點,考試完畢,考生應立即離開考點。
(三)考試時,除當場考生,主考、紀檢干部、監考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進入考場。
(四)每項考試完畢,監考員要立即通報該生該項考試成績。
十、紀律要求
(一)堅持回避的原則,考生家長和親屬不得參與中招體育考試的一切工作。
(二)在體育考試、評分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監考人員及工作人員要廉潔自律,不得收取單位或個人的饋贈物品、現金或有價證(卡)券等。如發現有舞弊行為,發現一個查處一個,并記錄在案,按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三)考生禁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
十一、考試收費
按省物價局制定的中考收費標準每人每科10元收取。報名時與其它學科收費統一交到市招生辦。
十二、考試結果處理
考試結束后,三個考區將中招考試體育成績原始登記卡裝訂放入考試袋并貼好封條,交市招生辦匯總處理,并于5月底公布考試成績(珠海招生考試網可查詢)。
十三、本考試辦法解釋權歸市教育局。聯系電話:2124373,212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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