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4-02 14:08:11
問:各類型學校的錄取批次和時間是如何安排的?
答:1、提前批次錄取宿遷高等師范學校免費幼師和省免費培養男幼師,時間安排在6月28日;
2、第一批次錄取四星級普通高中統招生、擇校生和市內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四星級中等職業學校,時間安排在6月29日-30日;
3、第二批次錄取三星級及以下普通高中、市內外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省屬中等專業學校和市內外所有職技類學校。三星級及以下普通高中,錄取時間安排在7月3日-6日;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集中錄取時間安排在7月8日-9日;省屬中等專業學校和市外職技類學校集中錄取時間為7月10日-11日;市內所有職業學校錄取時間為7月10日-31日;
每批次錄取結束后,宿遷市招辦將通過宿遷市教育考試網(www.sqeea.cn)及時公布錄取結果,供考生查詢。請各位考生和家長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關注錄取結果,積極與錄取學校溝通聯系,按時到校報到確認。
問:各類學校的錄取方法有何不同?
答:總的錄取原則是:尊重志愿,分數優先,分批錄取,公正公開。
錄取辦法:普通高中實行按志愿集中錄取;職業學校實行按志愿錄取與注冊招生相結合的辦法。
宿遷高等師范學校免費幼師和省免費培養男幼師,在參加面試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錄取。
四星級普通高中嚴格按志愿錄取統招生和擇校生。錄取時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數1:1向學校投檔,先錄取統招生、后錄取擇校生。由學校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校報到注冊。擇校生未按時報到交費的,學校要及時將考生檔案退回市招辦,市招辦再從高分到低分提供有志愿考生名單,供學校補充錄取。四星級普通高中統招生按志愿錄取后即視作取得相應學校學籍,擇校生報到交費后,即取得相應學校學籍,考生不能再另行擇校。
三星及以下普通高中,在第二批次中相對提前錄取。市招辦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向學校投檔,由學校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校報到交費,辦理錄取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交費的,學校要及時將考生檔案退給市招辦。計劃缺額部分,待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和省屬中專校集中錄取結束后,在未被錄取的考生中自行組織生源,但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最低控制分數線。
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及省屬中等專業學校采取集中錄取的辦法,執行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志愿投檔錄取。凡在普通高中報到注冊的考生,在錄取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時不再重復投檔;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集中錄取結束后,一次性向省屬中等專業學校和市內外所有職技類學校投檔。由學校通知考生到校繳費,確認錄取。未完成招生任務的學校可在未被錄取的考生中自行組織生源。
所有招生學校自行組織生源時,必須通過網上錄取系統向市招辦提交申請,經市招辦批準辦理錄取手續(民辦學校自主招收外市生源,須報市招辦備案錄取),方可取得高中學籍。
問:現在社會上招生詐騙現象很多,考生如何防止上當受騙?
答:為規范招生宣傳、貫徹招生政策、暢通信息發布渠道,市招辦編印了《2012年宿遷市中考指南》,各類學校的招生宣傳、招生簡章、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都是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刊登的,是權威信息發布渠道。請廣大考生和家長認真閱讀,凡未在《中考指南》上公布招生計劃或宣傳的學校,一律不得在本市招生,提醒廣大考生注意,防止上當受騙。
根據宿招委【2012】6號文件規定,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必須嚴格執行“三限”政策。所有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市招委劃定的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否則不予辦理普通高中學籍。在此,特別提醒成績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下考生和家長注意,不要相信任何學校可以為你辦理普通高中學籍的承諾,謹防三年后無法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參加高考。
問:今年有哪些照顧加分政策?
答:宿招委【2012】6號文件規定:革命烈士子女照顧20分;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和駐守特、一、二類島嶼現役軍人的子女照顧20分;因公犧牲或一至四級傷殘軍人的子女照顧10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港澳籍的考生照顧10分;少數民族考生照顧5分。
凡符合條件的加分對象,必須在5月底前向所在學校申報,并將相關的證明材料報有關主管單門審批,同時將審批表、原始證件及復印件報縣(區)招生辦公室審核,縣區招辦審核蓋章之后,集中報市招生辦公室審批,市直學校直接報市招生辦公室審批。成績公布后申報一律無效。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取其照顧分值最高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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