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4-03 13:31:33
初二、初三、初四年級在校生及往屆生均可參加考試報名。初二、初三年級在校生在就讀學校參加學業考試報名,初四年級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學校或戶籍所在區縣參加學業考試報名。經區縣教育局審核允許的外來務工子女可在就讀學校參加學業考試報名。
注意事項:(1)高新區所屬初中學校到張店區教育局基教科統一報名,文昌湖區的萌水中學到周村區教育局基教科統一報名,商家中學到淄川區教育局基教科統一報名。(2)畢業年級考生回戶籍所在區縣參加高中招生錄取的,須按原籍所在區縣教育局規定時間,持初中學籍卡片、學業成績單、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由考生借讀學校提供,并加蓋公章)、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戶籍遷入日期截止到當年4月30日)等材料,直接到區縣教育局指定地點參加學業考試報名,但不參與推薦錄取和指標分配錄取。報名時須提交戶籍遷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兩份,經區縣教育局審查后,一份復印件由區縣存檔,一份復印件報市教育局基教科備查。(3)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原畢業學校使用原學籍編號參加報名,也可到區縣教育局直接報名,但不參與推薦錄取和指標分配錄取。(4)外地市轉入的學生和往屆生須參加所有科目的考試、考查和測試。復學學生只參加未考學科的考試、考查和測試,其已考科目成績,需根據原始成績按照當年的等第劃定辦法重新劃定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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