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4-16 17:16:23
2013年佛山市中考報名流程及要求:
(一)報名地點安排。本市戶籍考生在本市所就讀學校或戶籍所在區報名。往屆生、在外地就讀返回佛山參加中考的本市戶籍考生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各區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二)考生報名流程包括:報名前的資格審核、報名點派號、考生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及交費、檔案整理等,詳見《佛山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工作流程》(附件1)。各區招生辦根據實際制定本區實施細則并對外公布。
(三)各區要對各報名點參與報名工作的教師進行培訓,使其熟悉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并掌握網上報名的操作流程和方法,以便對考生進行正確的指導。具體報名工作按附件1、2、4的要求進行。
(四)報名點要把好報名審核關,嚴格按照報名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報名手續。凡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考生報考資格。各區要加強對各報名點的監督和檢查力度,如有工作人員參與協助考生作假的,按有關法規嚴肅處理。
(五)報名前各區組織學校收集報名名冊,導入報名系統。準考證號生成后,各區組織中學或報名點將準考證號及初始登錄密碼派發給考生。
(六)報名時各區根據本地的網絡速度,可采用考生自行上網填報和中學集中填報兩種方式。人數較多的區可根據本區考生人數適當分片分段組織報名。
(七)考生報名時,須建立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包括報名登記表、綜合表現評定表)。電子檔案的基本信息原則上由考生本人錄入,考生應認真填寫報考信息,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逾期不予辦理。各區招生考試部門和學校要組織專人做好考生電子檔案管理,做好相關的資格審核和考生的報名確認工作,并確保電子檔案準確無誤。如有錯漏或更改,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名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確認后的數據。
(八)考生的綜合表現評定按照《佛山市初中生綜合表現評定實施方案(試行)》的有關工作要求進行。
1.在本市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畢業學校報考的,其綜合表現評定由學校負責評定并錄入。
2.本市戶籍跨區就讀應屆畢業生選擇回戶籍所在區報考的,其綜合表現評定由畢業學校評定,報名點負責錄入。
3.戶籍在本市、人在外地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回戶籍所在地報考的,須提供原畢業學校的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定(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證明,由報名點錄入。
4.往屆生須提供原畢業學校開出的初中畢業生德育考核鑒定表證明,交由報名點錄入,德育總評等級的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對應綜合表現評定等級的A、B、C、D。
(九)考生必須在報名時按規定繳交考試費。
(十)學校應保證所有畢業學生報名參加中考,嚴禁動員學生放棄報名資格。各區要公布工作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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