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4-16 18:42:32
數學科考試說明
一、命題依據與原則
(一)命題依據
以教育部制訂的《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實驗稿)》(以下簡稱《數學課程標準》)為依據,參照2013年福建省初中學業考試大綱(數學),以及我市使用的人教版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并結合我市初中數學教學實際進行命題。
(二)命題原則
貫徹教育部有關中考命題改革的意見,落實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有關中考命題改革的文件精神。命題遵循以下原則:
1.導向性:體現義務教育的性質,面向全體學生,關注每個學生的發展。體現《數學課程標準》的理念,落實《數學課程標準》所設立的課程目標;促進師生的教學方式、學習方式的轉變,促進數學教學方式與教學效率的提高。
2.發展性:重視反映數學思想方法、數學探究活動的過程性評價,重視對學生數學思考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的發展性評價,重視對學生數學認知水平的評價;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分標準系統,尊重學生的理解能力和思維水平,尊重不同的解答方式和表現形式。
3.適切性:試題的考查內容、素材選取以及試卷形式要體現公平性,試題背景具有現實性:來自學生所能理解的生活現實、符合學生所具有的數學現實和其他學科現實。關注學生學習數學結果與過程的考查,加強對學生思維水平與思維特征的考查;有效發揮各種題型的功能,設計目標與評價的目標一致。
4.科學性:嚴格按照命題的程序和要求組織試卷的命制,避免出現知識性、技術性、科學性錯誤。試題具有一定的思想性、教育性,能反映時代發展的熱點、焦點與特征。適當增加開放性試題,做到試題形式、評價標準多樣化,注重學生的創新意識和探究精神,尊重和促進學生的個性化發展。控制主客觀題比例,把握試卷的長度,給學生充分的思維和解答時間。
二、考試內容與要求
(一)考試要求:
依據《數學課程標準》,結合考試性質與數學學科特點,初中數學學業考試在考查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同時,強調對數感、符號意識、空間觀念、統計觀念、應用意識(實踐能力與問題解決能力)、推理能力、創新意識和個性品質等過程性、發展性目標的考查。
(Ⅰ)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考查要求:
1.基礎知識指《數學課程標準》所規定的教學內容中的數學概念、數學基本事實、性質、法則、公式、定理以及其中的數學思想和方法。
2.基本技能指能夠按照一定的程序與步驟,運用一定的方法和策略進行運算、作圖或畫圖、進行簡單的應用和推理。
3.知識技能目標的四個不同層次:
(1)了解(知道、說出、辯認、識別):能從具體事例中,知道或能舉例說明對象的有關特征(或意義);能根據對象的特征,從具體情境中辨認出這一對象。
(2)理解(會):能描述對象的特征和由來;能明確闡述此對象與有關對象之間的區別和聯系。
(3)掌握(能):能在理解的基礎上,把對象運用到新的情境中。
(4)運用(證明):綜合使用已掌握的對象,選擇或創造適當的方法解決問題。
以上四個層次的要求,依次逐級提高,達到后一層次的要求的意義包含著必須首先達到前面各層次的要求。
4.考查要求:了解數產生的意義,理解代數運算的意義,能夠合理的進行基本運算與估算;能夠在實際情境中有效的使用代數方法及相關概念解決問題;能夠借助不同的方法探索幾何對象的有關性質;能夠使用不同的方式表達幾何對象的大小、位置與特征;能夠在頭腦里構建幾何對象,進行幾何圖形的分解與組合,能對某些圖形進行簡單的變換;能夠借助數學證明的方法確認數學命題的正確性;正確理解數據的含義,能夠結合實際需要有效的表達數據特征,會根據數據結果作合理的預測;了解概率的含義,能夠借助概率模型解釋一些事件發生的概率。
(Ⅱ)過程性、發展性目標的考查要求:
1.數感主要表現在:理解數的意義;能用多種方法來表示數;能在具體的情境中把握數的相對大小關系;能用數來表達和交流信息;能為解決問題而選擇適當的算法;能估計運算的結果,并對結果的合理性作出解釋。
2.符號意識主要表現在:能夠理解并且運用符號表示數、數量關系和變化規律;知道使用符號可以進行一般性的運算和推理。理解符號的使用是數學表達和進行數學思考的重要形式。
3.空間觀念主要表現在:根據物體特征抽象出幾何圖形,根據幾何圖形想象出所描述的實際物體,想象出物體的方位和相互之間的位置關系;依據語言描述畫出圖形;能從較復雜的圖形中分解出基本圖形,并能分析其中的基本元素及其關系;能描述實物或幾何圖形的運動和變化;能運用圖形形象地描述問題,進行直觀思考。
4.統計觀念主要表現在:能從統計的角度思考與數據信息有關的問題;能通過收集數據、描述數據、分析數據的過程作出合理的決策,認識到統計對決策的作用;能對數據的來源、處理數據的方法,以及由此得到的結果進行合理的判斷。
5.應用意識主要表現在:認識到現實生活中蘊含著大量的數學信息、數學在現實世界中有著廣泛的應用;面對實際問題時,能從具體情境中抽象出數學問題,用數學符號建立方程、不等式、函數等表示數學問題中的數量關系和變化規律,求出結果、并討論結果的意義及探索其應用價值。
6.推理能力主要表現在:能通過觀察、實驗、歸納、類比等獲得數學猜想,并進一步尋求證據、給出證明或舉出反例;能清晰、有條理地表達自己的思考過程,做到言之有理、落筆有據;在與他人交流的過程中,能運用數學語言、合乎邏輯地進行討論。
推理一般包括合情推理和演繹推理。合情推理是從已有的事實出發,憑借經驗和直覺,通過歸納和類比等推測某些結果。演繹推理是從已有的事實(包括定義、公理、定理等)出發,按照規定的法則(包括邏輯和運算)證明結論。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合情推理有助于探索解決問題的思路,發現結論;演繹推理用于證明結論的正確性。
7.創新意識主要表現在:對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具有好奇心,不斷追求新知、獨立思考,會從數學的角度發現問題和提出問題,并用數學方法加以探索、研究和解決。
8.個性品質主要表現在:具有一定的數學視野,認識數學的科學價值、人文價值及美學價值,崇尚數學的理性精神,形成慎審思考的習慣。
9.過程性、發展性目標的三個不同層次:
(1)經歷(感受):在特定的數學活動中,獲得一些初步的經驗。
(2)體驗(體會):參與特定的數學活動,主動認識或驗證對象的特征,獲得經驗。
(3)探索:通過參與特定的數學活動,理解或提出問題,尋求解決問題的思路,發現對象的特征及其與相關對象的區別和聯系,獲得理性認識。
以上三個層次的要求,依次逐級提高,達到后一層次的要求的意義包含著必須首先達到前面各層次的要求。
(二)考試內容:
教育部頒發的《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實驗稿)(7—9年級)》中:數與代數、空間與圖形、統計與概率、課題學習四個領域的內容,具體要求分述如下:
1.數與代數
1).數與式
考試內容:
有理數、實數、代數式、整式與分式。
考試要求:
(1)理解有理數的意義,能用數軸上的點表示有理數,會比較有理數的大小。
(2)理解相反數和絕對值的意義,知道|a|的含義,會求一個數的相反數與絕對值。
(3)理解乘方的意義,掌握有理數的加、減、乘、除、乘方的運算法則及簡單的有理數的混合運算;能夠尋求合理簡潔的運算途徑解決問題。
(4)理解有理數的運算律,并能運用運算律簡化運算。
(5)了解平方根、算術平方根、立方根的概念,會用根號表示數的平方根、立方根。
(6)了解開方與乘方互為逆運算,會用平方運算求某些非負數的平方根,會用立方運算求某些數的立方根,會用科學計算器求平方根和立方根。
(7)了解無理數和實數的概念,知道實數與數軸上的點一一對應。
(8)能對含有較大數字的信息作出合理的解釋和推斷;能用有理數估計一個無理數的大致范圍。
(9)了解近似數與有效數字的概念,會按要求求一個數的近似數,在解決實際問題中,能用計算器進行近似計算,并按問題的要求對結果取近似值。
(10)了解二次根式的概念及其加、減、乘、除運算法則,會用運算法則進行有關實數的簡單四則運算。
(11)理解用字母表示數的意義。
(12)能分析簡單問題的數量關系,并用代數式表示。
(13)能解釋一些簡單代數式的實際背景或幾何意義。
(14)會求代數式的值;能根據特定的問題查閱資料,找到所需要的公式,并會代入具體的值進行計算。
(15)掌握合并同類項的方法和去括號的法則,能進行同類項的合并。
(16)了解整數指數冪的意義和基本性質,會用科學記數法表示數(包括在計算器上表示)。
(17)了解整式的概念,會進行簡單的整式加、減運算;會進行簡單的整式乘法運算(其中的多項式相乘僅指一次式相乘)。
(18)會推導乘法公式:;,了解公式的幾何背景,并能進行簡單計算。
(19)會用提公因式法、公式法(直接用公式不超過二次)及x2+(p+q)x+pq型式子進行因式分解(指數是正整數)。
(20)了解分式的概念,掌握分式的基本性質,會利用分式的基本性質進行約分和通分,會進行簡單的分式加、減、乘、除運算。
2).方程與不等式
考試內容:
方程與方程組、不等式與不等式組。
考試要求:
(1)能夠根據具體問題中的數量關系列出方程,體會方程是刻畫現實世界的一個有效的數學模型。
(2)會用觀察、畫圖或計算器等手段估計方程解。
(3)會解一元一次方程、簡單的二元一次方程組、可化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
(4)理解配方法,會用因式分解法、公式法、配方法解簡單的一元二次方程;會用判斷一元二次方程根的情況。“一元二次方程的根與系數的關系”為選學內容,供學有余力的學生學習。?
(5)能根據具體問題的實際意義,檢驗方程的解的合理性。
(6)能夠根據具體問題中的大小關系了解不等式的意義,掌握不等式的基本性質。
(7)會解簡單的一元一次不等式,并能在數軸上表示出解集。會解由兩個一元一次不等式組成的不等式組,并會用數軸確定解集。
(8)能夠根據具體問題中的數量關系,列出一元一次不等式和一元一次不等式組,解決簡單的問題。
3).函數
考試內容:
函數、一次函數、反比例函數、二次函數。
考試要求:
(1)會從具體問題中尋找數量關系和變化規律。
(2)了解常量、變量、函數的意義,了解函數的三種表示方法,會用描點法畫出函數的圖象,能舉出函數的實際例子。
(3)能結合圖象對簡單實際問題中的函數關系進行分析。
(4)能確定簡單的整式、分式和簡單實際問題中的函數的自變量取值范圍,并會求出函數值。
(5)能用適當的函數表示法刻畫某些實際問題中變量之間的關系。
(6)結合對函數關系的分析,嘗試對變量的變化規律進行初步預測。
(7)理解正比例函數、一次函數的意義,會根據已知條件確定一次函數表達式。
(8)會畫一次函數的圖象,根據一次函數的圖象和解析式理解其性質(k>0或k<0時圖象的變化情況)。
(9)能根據一次函數的圖象求二元一次方程組的解。
(10)能用一次函數解決實際問題。
(11)理解反比例函數的意義,能根據已知條件確定反比例函數表達式。
(12)能畫出反比例函數的圖象,根據圖象和解析式理解其性質k>0或k<0時圖象的變化情況)。
(13)能用反比例函數解決某些實際問題。
(14)理解二次函數和拋物線的有關概念,能對實際問題情境的分析確定二次函數的表達式。
(15)會用描點法畫出二次函數的圖象,能從圖象上認識二次函數的性質。
(16)會根據公式確定圖象的頂點、開口方向和對稱軸,并能解決簡單的實際問題。
(17)會利用二次函數的圖象求一元二次方程的解。
2.空間與圖形
1)圖形的認識
考試內容:
點、線、面與角、相交線與平行線、三角形、四邊形、圓、尺規作圖、視圖與投影。
考試要求:
(1)在實際背景中認識及理解點、線、面、角的概念。
(2)會比較角的大小,能估計一個角的大小,會計算角度的和與差,認識度、分、秒,會進行簡單換算。
(3)掌握角平分線性質定理及逆定理。
(4)了解補角、余角、對頂角,知道等角的余角相等、等角的補角相等、對頂角相等。
(5)了解垂線、垂線段等概念,會用三角尺或量角器過一點畫一條直線的垂線。了解垂線段最短的性質,理解點到直線距離的意義。
(6)知道過一點有且僅有一條直線垂直于已知直線。
(7)掌握線段垂直平分線性質定理及逆定理。
(8)了解平行線的概念及平行線基本性質,
(9)掌握兩直線平行的判定及性質。
(10)會用三角尺和直尺過已知直線外一點畫這條直線的平行線。
(11)體會兩條平行線之間距離的意義,會度量兩條平行線之間的距離。
(12)了解三角形有關概念(內角、外角、中線、高、角平分線),會畫出任意三角形的角平分線、中線和高。
(13)掌握三角形中位線定理。
(14)了解全等三角形的概念,掌握兩個三角形全等的判定定理。
(15)了解等腰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等邊三角形的有關概念,掌握等腰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等邊三角形的性質和判定定理;
(16)掌握勾股定理,會運用勾股定理解決簡單問題;會用勾股定理的逆定理判定直角三角形。
(17)了解多邊形的內角和與外角和公式,了解正多邊形的概念。
(18)掌握平行四邊形、矩形、菱形、正方形、梯形的概念和性質,了解它們之間的關系;了解四邊形的不穩定性。
(19)掌握平行四邊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等腰梯形的有關性質和判定定理。
(20)了解線段、矩形、平行四邊形、三角形的重心及物理意義(如一根均勻木棒、一塊均勻的矩形木板的重心)。
(21)通過探索平面圖形的鑲嵌,知道任意一個三角形、四邊形或正六邊形可以鑲嵌平面,并能運用這幾種圖形進行簡單的鑲嵌設計。
(22)理解圓及其有關概念,了解弧、弦、圓心角的關系,了解點與圓、直線與圓以及圓與圓的位置關系。
(23)理解圓的對稱性,理解圓周角與圓心角的關系、直徑所對圓周角的特征,會用垂徑定理進行簡單的推理與證明。
(24)了解三角形的內心和外心。
(25)了解切線的概念,會用圓的切線的性質定理和判定定理進行簡單的推理與證明,會過圓上一點畫圓的切線。
(26)會計算弧長及扇形的面積,會計算圓錐的側面積和全面積。
(27)能完成以下基本作圖:作一條線段等于已知線段,作一個角等于已知角,作角的平分線,作線段的垂直平分線。
(28)能利用基本作圖作三角形:已知三邊作三角形;已知兩邊及其夾角作三角形;已知兩角及其夾邊作三角形;已知底邊及底邊上的高作等腰三角形。
(29)能過一點、兩點和不在同一直線上的三點作圓。
(30)了解尺規作圖的步驟,對于尺規作圖題,會寫已知、求作和作法(不要求證明)。
(31)會畫簡單幾何體(直棱柱、圓柱、圓錐、球)的三視圖(主視圖、左視圖、俯視圖)的示意圖,會判斷簡單物體的三視圖,能根據三視圖描述基本幾何體或實物原型。
(32)了解直棱柱、圓錐的側面展開圖,能根據展開圖判斷和制作立體模型。
(33)了解基本幾何體與其三視圖、展開圖(球除外)之間的關系;知道這種關系在現實生活中的應用(如物體的包裝)。
(34)了解并欣賞一些有趣的圖形(如雪花曲線、莫比烏斯帶)。
(35)知道物體陰影的形成,并能根據光線的方向辨認實物的陰影(如在陽光或燈光下,觀察手的陰影或人的身影)。
(36)了解中心投影和平行投影,了解視點、視角的涵義。
2).圖形與變換
考試內容:
圖形的變換(軸對稱、平移、旋轉)、圖形的相似、
考試要求:
(1)通過具體實例認識軸對稱、平移、旋轉,探索它們的基本性質。
(2)能夠按要求作出簡單平面圖形經過軸對稱、平移、旋轉后的圖形,能作出簡單平面圖形經過一次或兩次軸對稱后的圖形。
(3)探索基本圖形(等腰三角形、矩形、菱形、等腰梯形、正多邊形、圓)的軸對稱(或平移、旋轉)的性質及其相關性質。
(4)利用軸對稱(或平移、旋轉)及其組合進行圖案設計;認識和欣賞軸對稱(或平移、旋轉)在現實生活中的應用。
(5)了解比例的基本性質,了解線段的比、成比例線段,通過實例了解黃金分割。
(6)通過實例認識圖形的相似,了解相似圖形的性質,知道相似多邊形的對應角相等,對應邊成比例,面積的比等于對應邊比的平方。
(7)了解兩個三角形相似的概念,會用兩個三角形相似的性質定理和判定定理進行簡單的推理與證明。
(8)了解圖形的位似,能夠利用位似將一個圖形放大或縮小。
(9)通過實例了解物體的相似,利用圖形的相似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如利用相似測量旗桿的高度)。
(10)通過實例認識銳角三角函數(sinA,cosA,tanA),知道30,45,60角的三角函數值;會使用計算器由已知銳角求它的三角函數值,由已知三角函數值求它對應的銳角。
(11)運用三角函數解決與直角三角形有關的簡單實際問題。
3).圖形與坐標
考試內容:
平面直角坐標系。
考試要求:
(1)認識并能畫出平面直角坐標系;在給定的直角坐標系中,會根據坐標描出點的位置、由點的位置寫出它的坐標。
(2)能在方格紙上建立適當的直角坐標系,描述物體的位置。
(3)在同一直角坐標系中,感受圖形變換后點的坐標的變化。
(4)靈活運用不同的方式確定物體的位置。
4).圖形與證明
考試內容:
證明的含義、基本事實(證明的依據)、若干定理、幾何的價值。
考試要求:
(1)了解證明的含義。
①理解證明的必要性。
②通過具體的例子,了解定義、命題、定理的含義,會區分命題的條件(題設)和結論。
③結合具體例子,了解逆命題的概念,會識別兩個互逆命題,并知道原命題成立其逆命題不一定成立。
④通過具體的例子理解反例的作用,知道利用反例可以證明一個命題是錯誤的。
⑤通過實例,體會反證法的含義。
⑥掌握用綜合法證明的格式,體會證明的過程要步步有據。
(2)掌握以下基本事實,作為證明的依據。
①一條直線截兩條平行直線所得的同位角相等。
②兩條直線被第三條直線所截,若同位角相等,那么這兩條直線平行。
③若兩個三角形的兩邊及其夾角(或兩角及其夾邊,或三邊)分別相等,則這兩個三角形全等。
④全等三角形的對應邊、對應角分別相等。
(3)利用(2)中的基本事實證明下列命題
①平行線的性質定理(內錯角相等、同旁內角互補)和判定定理(內錯角相等或同旁內角互補,則兩直線平行)。
②三角形的內角和定理及推論(三角形的外角等于不相鄰的兩內角的和,三角形的外角大于任何一個和它不相鄰的內角)。
③直角三角形全等的判定定理。
④角平分線性質定理及逆定理;三角形的三條角平分線交于一點(內心)。
⑤垂直平分線性質定理及逆定理;三角形的三邊的垂直平分線交于一點(外心)。
⑥三角形中位線定理。
⑦等腰三角形、等邊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的性質和判定定理。
⑧平行四邊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等腰梯形的性質和判定定理。
(4)通過對歐幾里得《原本》的介紹,感受幾何的演繹體系對數學發展和人類文明的價值。
3.統計與概率
考試內容:
統計、概率。
考試要求:
(1)會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數據,能用計算器處理較為復雜的統計數據。
(2)了解抽樣的必要性,能指出總體、個體、樣本。知道不同的抽樣可能得到不同的結果。
(3)會用扇形統計圖表示數據。會通過表格、折線圖等了解隨機現象的變化趨勢
(4)理解并會計算加權平均數,能根據具體問題,選擇合適的統計量表示數據的集中程度。
(5)會探索如何表示一組數據的離散程度,會計算極差與簡單數據的方差,并會用它們表示數據的離散程度。
(6)理解頻數、頻率的概念,了解頻數分布的意義和作用。會列頻數分布表,畫頻數分布直方圖和頻數折線圖,并能解決簡單的實際問題。
(7)體會用樣本估計總體的思想,能用樣本的平均數、方差來估計總體的平均數和方差。
(8)了解利用數據可以進行統計推斷,能根據統計結果做出合理的判斷和預測,體會統計對決策的作用,能比較清晰的表達自己的觀點,并進行交流。
(9)能根據問題查找相關資料,獲得數據信息,會對日常生活中的某些數據發表自己的看法。
(10)能應用統計知識解決在社會生活及科學領域中一些簡單的實際問題。
(11)了解隨機現象,在本學段內,所涉及的隨機現象都基于簡單隨機事件,每個結果發生的可能性是相同的。
(12)在具體情境中了解概率的意義,運用列舉法(包括列表、畫樹狀圖)計算簡單事件發生的概率。
(13)通過實驗,獲得事件發生的頻率;知道大量重復實驗時頻率可作為事件發生概率的估計值。
(14)會通過實驗獲得事件發生的概率,并能運用概率知識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4.課題學習
考試內容:
課題的提出、數學模型、問題解決;數學知識的應用、研究問題的方法。
考試要求:
(1)結合實際,會提出、探討一些具有挑戰性的研究課題,經歷“問題情境—建立模型—求解—解釋與應用”的基本過程。進而體驗從實際問題抽象出數學問題、建立數學模型,綜合應用已有的知識解決問題的過程。加深理解相關的數學知識,發展思維能力。
(2)體驗數學知識之間的內在聯系、初步形成對數學整體性的認識。
(3)理解數學知識在實際問題中的應用,初步掌握研究問題的基本方法。
三、考試形式與結構
1.分值、時間:
初中畢業生數學學業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形式,全卷滿分15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2.試卷難度:
試卷難度:試題按其難度分為容易題、中等題、稍難題(難題)。難度在0.70以上的試題為容易題,難度在0.50~0.70之間的試題為中等題,難度在0.30~0.50之間的試題為稍難題,難度在0.30以下的試題為難題。試卷的總體難度約為0.8。
3.試卷結構:
試卷包含有選擇題、填空題和解答題三種題型。三種題型的占分比例約為:選擇題26%,填空題14%,解答題60%。
4.解答要求:
選擇題是四選一型的單項選擇題;填空題只要求直接填寫結果,不必寫出計算過程或推證過程;解答題包括計算題、證明題、應用題、作圖題等,解答題應寫出文字說明、演算步驟、推證過程或按題目要求正確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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