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4年廣東深圳中考報名具體政策方案》得知,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于4月10-16日在就讀學校集體辦理報名手續,學生提交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由學校初審學生報考資格;4月17-23日,學校組織學生電子攝像,學校和考生分別上網錄入有關報名信息;4月24-28日,各區相關職能部門對本區考生報名資格進行統一核查,各區教育局負責提供考生相關信息,匯總審核結果并通知相關學校。
符合報考條件的深圳戶籍往屆生、在市外就讀的深圳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于4月10-14日到戶口所在區教育局(含各新區公共事業局)所設的社會報名站報名。
中考報名條件:
1.具有我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
2.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2014-2016年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市參加中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辦函〔2014〕1號)精神,該方案公布前已在我市初中學校就讀且具有就讀學校學籍的隨遷子女,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深圳市關于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號)規定的義務教育就讀條件,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按照我市當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所列戶籍類型,報考相應的公辦普高、民辦普高和中職學校。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具有我市初三學籍的隨遷子女,可以在我市參加中職學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我市參加中考,但僅限于參加民辦普高自主招生。
3.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不得報考。
市教育局強調,凡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中考。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名條件的本校學生報考(已被中職學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除外)。如有違反者,將嚴肅查處,并追究當事人和校長的責任。各區相關職能部門、各有關學校(報名站)要嚴格審查報名材料。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因弄虛作假而被錄取的考生,何時發現,何時取消其錄取資格;已經到錄取學校報到注冊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學籍,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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