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整理 2014-05-12 18:17:42
考試項目的規則與方法
(一)200米跑
1.場地及器材
(1)在200米以上環形跑道進行,考試場地由區縣教育局確定。
(2)成績記取采用全自動電動計時,精度要求到1/100秒判讀的圖片需包含考生沖線的畫面及時間信息,圖片可以永久保留,確保一旦出現疑問可以通過回溯并做出準確評定。
2.考試方法:起跑姿勢不限,可采用膠鞋、釘鞋或赤腳跑步,考試成績記錄到1/100秒。其他按田徑規則進行。
3.犯規罰則
(1)如果考生搶跑,發令員應鳴哨召回并宣布起跑犯規。犯規的考生如再發生搶跑,該考生取消200米跑考試資格。被取消資格的考生該項目考試成績為0分。
(2)考生考試編道由計算機自動編排。在考試過程中,考生自始至終都必須留在自己的跑道里。奔跑中考生發生串道、推撞或者阻礙他人的,考官將根據規則把考生罰出。考生自己停止奔跑,離開跑道的不可以繼續考試。因犯規被罰出或自己離開跑道的考生,該項目考試成績為0分。
4.重考的認定
(1)考生在考試中,如發生跌倒或因其他考生發生串道而受阻礙,直接影響考試成績者,可在成績確認前向考點即席考官提出重考申請,經即席考官、主考核實、同意,可安排在另一組別參加考試。獲得重考資格的考生成績以重考成績為準,記入該項目考試成績。
(2)考試過程中如電動計時設備故障的,該組考生由區縣中招體育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考試。
(二)立定跳遠
1.考試成績記取采用電子測距儀,儀器能記錄到毫米且誤差要求在5毫米以內并可提供回溯圖片及運動軌跡圖片,圖片可永久性保留,確保一旦出現疑問可以通過回溯并做出準確評定。
2.按電子測距儀的有關要求落實場地及器材。
3.動作規格
兩足自然平行開立站在起跳線后,足尖不得踩線,原地雙足同時起跳,落地后向前走出測距區域。
4.考試方法
每人連續試跳三次,丈量起跳線后沿至身體著地最近點后沿的垂直距離,每次均測量成績,取其中最好一次的成績。不得穿釘鞋和膠粒底鞋,可采用膠鞋或赤足起跳。登記成績時以米為單位,取三位小數。
考試過程中如測距設備故障的,該考生由區縣中招體育考試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考試。
其他按最新田徑規則執行。
(三)投擲實心球
1。考試成績記取采用電子測距儀,儀器能記錄到厘米且誤差要求在1厘米以內并可提供回溯圖片及運動軌跡圖片,圖片可永久性保留,確保一旦出現疑問可以通過回溯并做出準確評定。
2.場地及器材
(1)投擲區:在寬5米、縱向長30米的區域內擲球,起擲線以5厘米寬白線后沿(投擲方向為前)為準。
(2)落地區:考試在寬5米,縱向長30米的長方形場地內進行,場地邊線和起擲線均用5厘米寬白線按規定,邊線線寬不包括在落地區域內,使用可產生明顯落地痕跡的地面作為有效落地區。
(3)實心球:實心球球體直徑:14——14。5厘米;重量:男、女生均為2千克±20克;球體為生膠鑄造;球體內不得有滾動物。
3.動作規格
投擲前,原地兩足前后或左右開立,身體正對投擲方向。雙手舉球至頭上方稍后仰,雙肩與起擲線平行,原地雙手用力把球擲向前上方。球出手時雙肩須與起擲線平行,整個動作過程不能側向、單手、踩線或過線投擲。
4.考試方法
在投擲區劃一條白線為起擲線,考生站在起擲線后。每人連續投擲三次,每次均測量成績,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績。記錄以米為單位,取兩位小數,丈量起擲線后沿至球著地點后沿之間的垂直距離。
考試過程中如測距設備故障的,該考生由區縣中招體育考試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考試。
其他按最新田徑規則執行。
各區縣體育考試領導小組必須指定教育局監察室牽頭招生、體衛藝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對體育考試場地進行核查,確保考試場地符合考試規范。
以上項目的考試,均需使用符合要求的電子計時、電子測距設備。考試成績表全部由考試系統自動生成打印,由當席2名考官、監察員簽名,并由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每一考生考試完畢后,如對考試成績和考試過程沒有異議,必須在成績表上簽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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