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整理 2014-05-13 10:38:37
2014年德陽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3〕53號)文件精神,大力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積極推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根據《德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德陽市2014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施規定>的通知》(德教〔2014〕14號)要求,制定2014年我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以下簡稱“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
一、考試目的和意義
實施體育考試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學校教育要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促進社會、學校、家長對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的關心和重視,是廣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落實“體育藝術2+1項目”,增強學生體質的重要舉措之一。
體育考試旨在引導學生積極參加體育活動,養成自覺進行體育鍛煉的習慣,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基本要求,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二、考試對象
2014年參加德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的所有學生。
三、體育考試項目、評分標準及計分辦法
(一)體育考試內容:考試采用“2+X”方式,即2個必考項目加1個抽考項目
必考項目:1分鐘跳繩、男引體向上(女仰臥起坐)。
抽考項目:立定跳遠。
(二)評分標準
考試評分標準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為參考依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見附件1)。
(三)計分辦法
體育考試總分為50分,必考項目滿分為20分,抽考項目滿分為10分。必考項目和抽考項目分別以百分制計分的百分之二十和百分之十折算后的實得分計入總分(小數點后保留1位數)。
體育考試成績除了以50分記入升學總分外,還將以A、B、C、D、E五個等級呈現,其等級量化標準為:A:[45,50];B:[40,45];C:[35,40];D:[30,35];E[0,30]。
四、考試時間與場地要求
體育考試的時間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進行,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本地實際,確定具體考試時間并及時將日程安排報市教育局備案,市教育局將開展體育考試工作專項督查。
縣(市、區)教育局采用相對集中的方式進行考試。每位考生的全部考試項目必須在當天內連續完成。項目的考試順序由縣(市、區)自行安排。如遇暴雨及其他突發情況,主考有權決定停考或緩考,但必須作出合理安排,不得影響正常考試秩序和公平性。
縣(市、區)各考場設置應完全符合考試場地標準要求,且利于封閉。考試器材應使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智能化器材,考前必須對場地器材的安全性和準確性進行檢驗。
各學校應組織學生進行中考體育模擬考試,讓考生了解測試細則、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項,增強對考試場地和器材的適應性。
五、特殊考生的考試及成績評定
(一)因殘、因病考生免考或緩考的規定
1。因殘疾、傷病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均應辦理免考手續。由考生及其家長向考生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德陽市初中畢業生殘疾或傷病免予體育考試申請表》(見附件3),并提供具有資質的傷殘等級鑒定機構或本市二級乙等以上醫院證明。
2。因考前或臨場發生傷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或考場負責人簽字同意,可予以緩考。緩考者應另行參加補考,補考僅限一次。如因傷病仍不能參加補考的學生,須辦理免考手續。
(二)因殘、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績評定辦法
因殘疾、傷病獲準免考的學生,其體育考試總成績按30分計。
(三)對因殘、因病免考考生的認定
由學校對因殘、因病免考考生進行初審,公示5個工作日后,報縣(市、區)教育局。縣(市、區)教育局須對因殘、因病申請免考的考生進行統一審核,通過審核的考生名單須進行公示。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將免考考生匯總名單和公示結果一并報市教育局備案。申請表及審批材料存入學生檔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縣(市、區)教育局、學校要高度重視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要把體育考試作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好,切實組織好體育考試各項工作。社會考生的體育考試工作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市直屬中學的體育考試工作由旌陽區教育局統一組織。
(二)加強培訓,操作規范。各縣(市、區)教育局必須對測試教師開展全員培訓,使其全面熟悉考試規則,嚴格執行規定程序。要事先搞好預測演練,仔細推敲每一個細節,充分估計可能遇到的問題,做好應急預案。要提前到考點學校進行現場考察,根據每個學校的不同情況,因地制宜地開展測試工作。
(三)嚴肅考試,公開公平。全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堅持“五統一”、“三公開”、“一公示”。“五統一”即:統一測試人員、統一項目標準、統一測試器材、統一安排時間、統一場地要求。“三公開”即:公開考試內容程序、公開測試方法、公開評分標準。“一公示”即:公示考生成績。學生的體考成績應于考試結束時當場公布;學校要在校內醒目處張榜公示本校所有考生的各項目成績和總成績,公示7天期滿無誤后,再由縣(市、區)教育局統一上報市教育局學生科。
(四)加強聯動,確保安全。各縣(市、區)教育局、學校要高度重視體育考試中的安全問題,落實安全責任制。縣(市、區)教育局要會同公安、交通、衛生等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體育考試中可能發生的交通、食宿、人身等安全隱患,確保學生安全和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體育考試成績統計分析在5月25日前完成,成績錄入使用全市統一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報名號登記造冊。各縣(市、區)教育局于5月25日前將加蓋公章的體育考試成績冊及電子文檔,報送市教育局學生科,聯系電話2517433,郵箱:xsk220209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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