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中考志愿填報網址入口
上海2014年中考志愿填報分為“提前招生錄取志愿”和“統一招生錄取志愿”兩部分。
考生登陸上海招考熱線進行志愿填報:http://www.shmeea.com.cn/node2/index.html
2014上海志愿填報注事事項
1.“提前招生錄取志愿”須是具有相應資格或符合學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方可填報。網上填報志愿由考生自主進行,須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和填報要求操作,在截止時間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補報、撤銷或更改志愿。
2.“統一招生錄取志愿”在考生報考區(縣)招考機構的統一組織下進行填報。跨區(縣)報考的考生必須由考生本人到報考區(縣)招考機構,根據報考區(縣)的招生計劃填報志愿。
3.“統一招生錄取志愿”中,不填報“零志愿”、“名額分配志愿”,或填報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其一至十五志愿的投檔和錄取不受影響。
4.各區(縣)及初中學校須向考生公布“名額分配”招生的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數等信息,考生可根據分配到本校的名額,自主填報“名額分配志愿”。跨區(縣)報考的應屆初三學生、上海戶籍返滬考生、往屆生不能填報“名額分配志愿”。
5.考生應認真填寫《志愿表》,考生本人和家長(監護人)須在《志愿表》上簽字確認,并承擔相應的責任。考生在填寫《志愿表》時,學校代碼(5位數)與學校簡稱必須對應一致,錄取時以學校代碼為準。考生《志愿表》上報區(縣)招考機構后,任何人不得補報、撤銷或更改志愿。
6.考生應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寫志愿。考生按報考志愿順序被錄取后,不得放棄已被錄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順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檔改投到其他志愿學校。
7.市、區(縣)招考機構和各學校要做好志愿填報的輔導工作,加強升學和擇業指導,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選擇權。考生志愿填報和信息輸入工作,由各區(縣)招考機構在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統一安排下于5月底前結束。
8.擬參加“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也必須填寫《志愿表》上的志愿,提前招生錄取的志愿填報與統一招生錄取的志愿填報工作同步進行。考生一旦在提前招生中被錄取,其填報的統一招生錄取志愿自然失效;未被錄取的,則進入統一招生錄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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