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整理 2014-05-21 14:55:57
一、考試目的
通過實行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對初中學生的各學科學習和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進行全面鑒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學生本人提供未來學習和人生發展選擇的參考,也為高中段學校錄取新生提供重要依據。
二、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
初中學生學業考試涵蓋初中階段的國家課程,安排在初中階段相應年級學科結束后進行。考試采取開卷與閉卷相結合、筆試與口試相結合、書面考查與動手操作考查相結合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
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分為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
第一類,課程考試科目。共十一科,分別為政治(滿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20分)、物理(滿分100分,按80%比例折算)、化學(滿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體育(40分),歷史(滿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生物(滿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地理(滿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信息技術(滿分100分,折算最高分為20分)。
政治、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七科安排在初四年級進行。其中,政治科目實行開卷考試;英語聽力使用光盤。符合教育部《關于聽力殘疾考生參加普通高校和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免外語聽力測試的通知》(教學司〔2002〕30號)有關高考聽力殘疾考生免試條件的學生可免外語聽力測試,考生須于5月15日前將地市級(含)以上醫院的聽力檢測證明送區教體局教育科審查。聽力免試后,考生的外語成績按考生筆試項目分數的1.2倍計算。該類考試由區教體局招生辦負責組織。
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13至14日。具體為:
6月13日上午語文7∶30—9∶30
物理10∶00—11∶30
下午化學2∶30—4∶00
音樂美術4∶20—5∶20
6月14日上午數學7∶30—9∶30
政治10∶00—11∶30
下午英語2∶30—4∶30
體育科目的考試,根據煙教〔2003〕96號文件要求組織。考試內容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要求確定。由區教體局教育科負責組織,考試時間為5月7日至5月13日。要充分保障學生安全,確保體育考試過程中不發生安全事故。
地理考試放在初二年級進行,歷史、生物和信息技術安排在初三年級進行。信息技術科目實行無紙化考試。以上四科考試由區教體局教育科負責組織,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20日至21日。
第二類,實驗操作考試。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三科滿分均為20分,其中,生物實驗考試安排在初三年級進行,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初四年級進行,考試在4月25前完成。該三科實驗操作的考試由區教學儀器站負責組織。
第三類,音樂、美術考查。安排在初四下學期進行,由區教體局教育科組織考核,每科滿分均為20分。
物理、化學和生物實驗操作、信息技術、音樂、美術均采用等級評價的方式,每科根據評價等級按一定分值(滿分20分)折算納入學業考試成績。A等以20分納入;B等以17分納入;C等以14分納入;D等以11分納入,未參加考試的學生和成績為零的考生為E等以零分納入。
三、考試命題
考試命題由市局統一進行,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命題依據課程標準,充分體現國家課程改革的理念和要求。命題注重實現由以考查知識為主向以考查能力為主的轉變,重視考查學生運用所學基礎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繼續加強“雙基”考查的同時,重視過程、方法和情感、態度、價值觀目標的考查。命題體現學科特點,考試內容應加強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減少學生死記硬背的內容,杜絕偏、難、怪的題目。試卷區分度合理,留給學生足夠的思考空間,處理好客觀題與主觀題的比例。
四、試卷評閱
普通高中、職業中專試卷由區教科研中心組織評閱。
相關部門要強化保密意識,克服麻痹思想,認真做好初中學生學業考試期間試題的安全保密工作,確保考試、閱卷及登分期間試卷的安全,保證考試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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