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整理 2014-05-21 16:49:32
(一)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根據省教育廳規定分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兩科)、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兩科安排在八年級考試)。
(二)分值
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各150分(卷面分值各120分,分別以125%計入總分),物理、化學各10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別以100%計入總分)、思想品德、歷史各8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別以80%計入總分),生物、地理各25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別以25%計入總分),體育60分,總分920分。
考試各科的初中畢業成績由市教育局按考試分數換算成等第成績公布,作為學生畢業成績。
(三)考試
1、文化課考試。考試時間為6月19日至22日,具體安排如下:
6月19日
地理(9:00-9:50)
生物(10:10-11:00)
6月20日
語文(9:00-11:00)
思想品德(3:00-4:20)
歷史(4:50-5:40)
6月21日
數學(9:00-10:40)
物理(3:00-4:20)
6月22日
英語(9:00-10:40)
化學(3:00-4:20)2、體育考試。統一考試時間在2014年4月14日-4月25日;緩考安排在5月15日。具體考試辦法按《關于印發2014年湛江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體育考試方案的通知》(湛教[2013]331號)執行。
(四)考試安排
文化課考試實行單人單桌,每個考場要配備2名監考員,同一考場的2名監考員不能來自同一所學校。原則上不安排初三級任課教師監考。有條件的縣(市、區)應集中在縣城考試,條件不成熟的可以分片集中進行。同一考點必須安排三所以上學校的考生參加考試。考點和保密室建設要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國家保密局聯合頒發的《關于印發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的通知》(教考試〔2004〕2號)的規定執行。5月中旬前市教育局將組織檢查各縣(市、區)考點和保密室,檢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準考證號和考場、座位編排由市教育局招生考試科用電腦隨機編排。各縣(市、區)必須嚴格按市教育局招生考試科的編排安排考試,未經許可不得改動。
為確保英語科聽力考試質量,英語科考試時,考場采用有線廣播或無線聽力耳機接收系統播放聽力光盤。
(五)特長生術科考試
特長生術科考試由縣(市、區)教育局和招生學校組織。凡有特長生招生計劃的學校,必須在5月20日前完成術科考試工作。具體考試時間、考試辦法、考試項目、分值、評分標準等由縣(市、區)教育局和招生學校確定。
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作為特長生招生劃線錄取的依據。每個考生每一批次只能參加一所普通高中學校一個類別特長生(體育、音樂和美術)的考試,考試成績由考生簽名確認。如果考生違反規定參加同一批次多所學校特長生考試,或參加多個類別的特長生考試的,市將取消招生學校上報的該生成績,不列入特長生劃線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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