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紫涵 2015-03-09 16:36:53
(一)戶籍生
1.本市戶籍在戶籍所在區縣學校就讀的應屆考生,在就讀學校報名;往屆考生原則上在原就讀學校報名,若因特殊情況,也可在戶籍所在區縣招辦指定報名點報名。
2.在非戶籍所在區縣就讀的戶籍生,如不回戶籍所在區縣報名,必須辦理借考手續,填寫《汕頭市2015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借考及借讀申請表》(以下簡稱《借考申請表》,見附件1),并就"借考"或"借考借讀"做出明確選擇。
若考生選擇"借考",即在志愿填報時其志愿按其戶籍所在區縣考生填報辦法填報。
若考生選擇"借考借讀",即在志愿填報時其志愿只能填報:①面向該區縣招生的市直學校;②借考地區縣屬學校的擴招生、擇校生;部分只招收計劃生的學校;③全市各民辦學校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3.本市戶籍在外市學校就讀的考生回戶籍所在區縣招生辦報名。
(二)隨遷子女
1.隨遷子女可由其父母向本人所在畢業學校提出隨遷子女參加我市中考的報名申請,填寫《汕頭市2015年隨遷子女中考申請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一份上交區縣招生辦備案,一份由學校存檔。第一類考生申請時需提交如下材料:
(1)戶口簿(如隨遷子女與父母不在一個戶口簿或戶口簿體現不出父母與子女關系的,還需出具隨遷子女出生證明以及申請人夫婦結婚證);
(2)申請人居住證(如居住證簽發不滿3年的,還需提供由居住地居委會或派出所出具的實際居住已滿3年的證明);
(3)提供房產證或租房合同;
(4)申請人社保證明;
(5)由畢業學校出具并加蓋區縣教育股印章的我市3年初中完整學籍證明;
(6)申請人工作證明(個體戶提供工商營業執照)。
2.第一類考生就讀學校和申請人工作場所與居住地不同區縣的,在報名時必須填寫《借考申請表》。并明確做出"借考"或"借考借讀"選擇,其志愿填報參照本市戶籍考生跨區借考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照顧生
照顧生(上述政策性照顧7類考生)填寫《汕頭市2015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照顧生"申請表》(以下簡稱《"照顧生"申請表》,詳見附件3)一式兩份,一份上交區縣招生辦備案,一份由學校存檔。申請時需提交如下材料,經所在區縣招生辦批準,
第1種照顧生,須提供國家民政部或解放軍總政治部頒發的證書;
第2種照顧生,須提供駐汕部隊師級以上政治部證明;
第3種照顧生,須提供:①區縣級環衛部門或民政部門證明;②提供環衛或殯葬工作一年以上證明;
第4種照顧生,須提供父母雙方戶口簿、父母結婚證、考生出生證;
第5種照顧生,須提供市人社局頒發的有效證件;
第6種照顧生,須提供:①中心城區憑市公安局戶政部門或派出所辦證回執;②其他區縣憑區公安局戶政部門或派出所辦證回執)。遷移證明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1日,并于2015年2月12日前提供已入戶證明(提供戶口簿原件,交復印件)。
第7種照顧生,提供臺灣地區簽發有效的臺灣身份證件和大陸簽發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簽注的臺灣同胞子女),由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并附按粵臺通〔2006〕29號文規定需提交的相關資料)。
編輯推薦: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