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中考網編輯整合 2015-03-22 00:29:39
初中中考生怎樣寫作文第一篇:如何審題
題目是文章的材料和中心思想最精煉的概括,是文章的"眉目"是文章的"眼睛"。仔細分析和反復考究題目文字是寫好作文的先決條件。審題的成功與否,關系到文章中心思想的確立,材料的選擇,將影響全篇內容是否符合題目要求,決定著構思能否按正確的方向展開。審準了題意,文章才會切題;否則,就會偏題,甚至出現"下筆千言,離題萬里"的現象。所以學生在審題過程中應掌握這幾方面的知識能力:
一、審清題目蘊涵的主題。題目是一篇文章的名字,主題是一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它們之間既不相同,但又有一定的關系。
如《上學路上》、《我的爸爸》、《集市見聞》……從題目上看不出表達什么中心。《助人為樂的xxx》、《秋景》、《一堂有意義的課》……從題目上明顯可以看出要表達什么中心。像《園丁》、《溫暖》、《鏡子》……題目中則含蓄地表明主題或象征意義。
二、審清要求寫作的內容。審題時要弄清,記人寫什么人,用幾件事寫人;寫事寫什么性質,有意義的、有趣的、還是內疚的、接受教訓的……寫什么限制條件下的事。如《校園見聞》、《我的老師》、《不平常的星期天》、《歡樂的"六一"節》……
三、審清要求取材的范圍。要從題目上理解取材的時間范圍如《上學路上》,空間范圍如《校園見聞》,數量范圍如《一堂有意義的課》,關系范圍如《我的老師》
四、審清寫作的重點。要從題目上揣摩重點。如《老師笑了》,中點在笑,老師為什么笑?《這件事我做對了》重點在"做對"在什么地方?為什么是"做對了"?對一些范圍廣泛的半命題作文,我們要選擇自己能寫的內容,再把題目補充完整。
五、審清要求所用的人稱。不少題目對人稱有明確的要求,千萬不要混淆,對一些沒有人稱要求的作文題,就要從內容上判斷采用哪種人稱。如《一件使我感動的事》就只能用第三人稱"他";《給xx的一封信》就要用第二人稱"你"或"您"了。而像《一件有意義的事》就可以用第一人稱"我"也可以用第三人稱"他"。
六、審清題目要求的體裁。即要審清是寫景狀物,還是寫人,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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