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紫涵 2015-03-31 17:46:48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等文件精神,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育部《關于認真做好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通過對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引導學校和廣大體育教育工作者認真組織施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為學生提供更多健康服務,不斷提高體育學科教學質量,鼓勵學生積極主動地參加各種體育鍛煉活動,養成自覺參加體育鍛煉習慣,掌握一定的體育運動技能,有效增進學生身心健康,培養學生終身鍛煉的觀念,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的領導,市教育局成立金華市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姜焜
組員:呂潮陽、王榮文、張潛、各縣(市、區)教育局分管局長。
各縣(市、區)教育局必須建立相應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實施本地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
三、實施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必須做到組織嚴密,操作規范,體現公平,確保有序。
2.過程管理與目標效果測試相結合的評價原則。促進學生的平時鍛煉,增強學生體質。
3.以人為本原則。考試的內容、標準、辦法要體現普及性,有利于學生自主選擇,培養興趣,發揮特長。
四、考試時間
2015年4月1日至5月20日,具體時間由各縣(市)教育局根據實際自行確定。
五、分值設置及操作辦法
體育考試按30分列入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其中體育平時成績15分,體育運動技能考試15分。
(一)體育平時成績。七、八年級由學校根據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態度和出勤率,每學年最高為5分;九年級按次年4月學校組織的耐力測試成績為準,最高為5分。
(二)運動技能考試。分選考項目和抽考項目,共15分。其中:
選考項目1:男(女)生耐力跑1000米(800米)或男(女)生50米游泳。
選考項目2:籃球運球上籃、排球墊球、足球顛球、立定跳遠、50米短跑(由學生根據其興趣愛好選定其中1項)。
抽考項目:一分鐘仰臥起坐、一分鐘跳繩、30秒立臥撐(市區抽考由市教育局在考試前30天組織三個區教育局有關職能科室負責人抽定1項)。
運動技能素質測試工作由縣(市)為單位組織。市區由各區教育局(分局)統一組織,市教育局統一調配監試人員。
六、關于免考、緩考與重考的規定
(一)免考。
1.因病或殘疾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可以申請免考。申請時需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民政部門出具的殘疾證和學校證明等,經鑒定確實喪失運動能力的,仍能堅持力所能及鍛煉的,體育平時成績可計滿分(15分),運動技能素質按60%計分(9分),總計24分。
2.凡在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的體育競賽中,獲得市、縣(市、區)及以上比賽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可免測運動技能素質項目中的同類項目,免測項目所在類成績計滿分(5分)。
申請免考的學生須在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報名時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予受理。免考及申請及辦理手續如下:
①填寫《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免(緩)考申請表》,提供規定的佐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學校審查,將符合條件的考生經校內公示一周后上報縣(市、區)教育局教育(或體育)科;
③縣(市、區)教育局教育(或體育)科匯總審核后統一送交市、縣(市)招生辦;
④市、縣(市)教育局招生辦復核、備案。
(二)緩考。因傷、病暫時不能如期參加運動技能素質測試的學生,應事先提出申請,并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書和學校證明,經縣(市、區)教育局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參加由縣(市、區)教育局組織的補考。緩考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考試的內容、標準、方法不變。
(三)重考。除男生1000米和女生800米外,學生對自己運動技能素質測試成績不滿意的,可以當場提出申請重考一次。凡重考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再進行補考。申請男生1000米和女生800米重考的考生與緩考同時進行。
七、有關要求
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必須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順利完成。
1.要高度重視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的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學生集體赴考點時要與當地交警部門聯系,選派車況好的專車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擔任運輸任務,并指定專人負責,確保學生往返途中的安全。二是各考場應配備監察、醫務、保衛及后勤人員。三是考試前應對運動場地和運動器材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2.要高度關注學生體質狀況。一是要完善體檢制度,應特別重視心肺功能有病史考生的體檢,確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應勸其免考。二是要教育考生和家長,實事求是,不隱瞞虛報病情,防止考生在考試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
3.嚴格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組織嚴密,操作規范。考試采用指定考點、集中測試的辦法,考點須設置在交通便利,設施、設備條件好,易于封場的學校。第一類項目測試使用電子測試儀器。如發現有徇私舞弊現象,一經查實,取消其監考資格,通報批評,并給予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紀律處分。
4.各縣(市)教育局于2015年4月5日前將本地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的實施細則報金華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備案。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結束后,于5月25日前將《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基本情況統計表》送市、縣(市)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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