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合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5-04-13 11:07:48
一、質量
1、質量的定義:物體含有物質的多少。
2、質量是物體的一種基本屬性。它不隨物體的形狀、狀態(tài)和位置的改變而改變。
3、質量的單位:在國際單位制中,質量的單位是千克。其它常用單位還有噸、克、毫克。
4、質量的測量:常用測質量的工具有桿秤、案秤、臺秤、電子秤、天平等。實驗室常用托盤天平來測量質量。
5、托盤天平
(1)原理:利用等臂杠桿的平衡條件制成的。
(2)調節(jié):
1:把托盤天平放在水平臺上,把游碼放在標尺左端零刻線處。
2:調節(jié)橫梁上的平衡螺母,使指針指在分度盤的中線處,這時橫梁平衡。有些天平,只在橫梁右端有一只平衡螺母。有些天平,在橫左、右兩端各有一只平衡螺母。它們的使用方法是一樣的。當旋轉平衡螺母使其向左移動時,相當于向左盤增加質量,或認為從右盤中減少質量。當旋轉平衡螺母使其向右移動時,情況正好相反。
(3)測量:將被測物體放在左盤里,用鑷子向右盤里加減砝碼并調節(jié)游碼在標尺上的位置,直到橫梁恢復平衡。
(4)讀數:被測物體的質量等于右盤中砝碼的總質量加上游碼在標尺上所對的刻度值。
(5)天平的“稱量”和“感量”。
“稱量”表示天平所能測量的最大質量數。“感量”表示天平所能測量的最小質量數。稱量和感量這兩個數可以在天平的銘牌中查到。有了這兩個數據就可以知道這架天平的測量范圍。
6、會估計生活中物體的質量
二、密度
1.密度的定義:單位體積的某種物質的質量,叫做這種物質的密度。
密度是反映物質的一種固有性質的物理量,是物質的一種特性,這種性質表現為:在體積相同的情況下,不同物質具有的質量不同;或者在質量相等的情況下,不同物質的體積不同。
2、定義式:P=M/V
因為密度是物質的一種特性,某種物質的密度跟由這種物質構成的物體的質量和體積均無關,所以上述公式是定義密度的公式,是測量密度大小的公式,而不是決定密度大小的公式。
3.單位:國際單位kg/m3;常用單位g/cm3.1g/cm3=1×103kg/m3
4.物質密度和外界條件的關系
物體通常有熱脹冷縮的性質,即溫度升高時,體積變大;溫度降低時,體積變小。而質量與溫度無關,所以,溫度升高時,物質的密度通常變小,溫度降低時,密度變大。
三、質量和體積的關系圖像
利用m—V圖像,可以求物質的密度;
四、密度的測量
1.測固體的密度
(1)測比水的密度大的固體物質的密度
用天平稱出固體的質量,利用量筒采用排水法測出固體的體積。
(2)測比水的密度小的固體物質的密度。
用天平稱出固體的質量。利用排水法測固體體積時,有兩種方法。一是用細而長的針或細鐵絲將物體壓沒于水中,通過排開水的體積,測出固體的體積。二是在固體下面系上一個密度比水大的物塊,比如鐵塊。利用鐵塊使固體浸沒于水中。鐵塊和固體排開水的總體積再減去鐵塊的體積就等于固體的體積。固體的質量、體積測出后,利用密度公式求出固體的密度。
2.測液體的密度
(1)一般方法:用天平測出液體的質量,用量筒測出液體的體積。利用密度公式求出密度。
(2)液體體積無法測量時,在這種情況下,往往需要借助于水,水的密度是已知的,在體積相等時,兩種物質的質量之比等于它們的密度之比。我們可以利用這個原理進行測量。測量方法如下:
a.用天平測出空瓶的質量m;
b.將空瓶內裝滿水,用天平稱出它們的總質量m1;
c.將瓶中水倒出,裝滿待測液體,用天平稱出它們的總質量㎡;
五、密度的應用
利用密度知識可以鑒別物質,可以求物體的質量、體積。利用天平可以間接地測量長度、面積、體積。利用刻度尺,量筒可以間接地測量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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